※ 引述《amovie ( )》之铭言:
: 2016年05月23日
: 台南市议员陆美祈23日质询指出,台南市自4月15日执行委外违规拖吊后,
: 车主赶到现场时要不要拖吊,经常因此发生争议,极易引起民怨,
: 市长赖清德公开宣示,只要拖吊车未走前就要还车。
: 台南市警局长陈子敬表示,市警局原本就要求拖吊车未移动离开前可以还车,
: 这主要是针对汽车;至于机车被拖吊上车后,因整排车难以移动,不能还车,
: 但还未被拖吊上车就可还车。
去年就有相关讨论了
#1NGyD5W0 (Tainan)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464058693.A.800.html
警政署 取缔违规停车程序
http://www.hpb.gov.tw/ezfiles/0/1000/img/47/1010712-%284%29.pdf
执行违规拖吊作业时,如违规车辆尚未上架或已装设辅助轮,尚未移离原来位置,违规
车 辆之驾驶人已到场,执勤人员应即指挥停止拖吊,并请其出示驾、行照,查核无误
后,交付违规人已填制之“举发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单”,责令违规人驶离。违
规停放之机车,如已移离原来位置并置放于机车拖吊车辆上,即不得依被拖吊车辆驾驶
人之请求而停止拖吊及放行。
内政部警政署交通违规稽查与轻微违规劝导作业注意事项
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A040040111031200-0950606
3.违规(临时)停车
(1)违规(临时)停车,如驾驶人在场或到场,应当场制单举发
,并责令其将车移至适当场所,不得迳行举发。
(2)迳行举发违规停车应先置放举发标示单,照片应随举发通知
单送达。
(3)违规停车拖吊应以重点违规为主要执行项目,并应严格要求
执行人员依规定程序拖吊,违规汽车虽完成上架尚未移离原
来位置,违规人到场者,不得拖吊,当场举发。
(4)各警察机关驻地应协调交通主管机关划设警备车停车格位,
依法停放,违反规定者并依法举发。
依据法规
拖吊车还没移动之前车主到场必须停止拖吊
当然 罚单还是照开
市长和前局长说的都没错
李退之的老婆这件事情
可以从影片中看出拖吊车有移动
警察可以不用理车主迳行拖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