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议长贿选案明宣判 李全教:政治黑手该放手

楼主: LieGod (束负 示申 女子 木奉)   2017-02-16 16:28:46
议长贿选案明宣判 李全教:政治黑手该放手了!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977082
李全教发表一份“请将‘程序正义’还给李全教的声明,呼吁政治黑手该放手了!
(记者蔡文居摄)
2017-02-16 14:49
〔记者蔡文居/台南报导〕
台南市议会议长贿选案,前议长李全教被控涉及贿选,一审被判有罪,明天台南
高分院将二审宣判。李全教今天接受本报专访,他对于被政治、司法追杀感到十
分无奈。他强调,他已经是一介平民了,并退出政治圈,“请政治干预司法这只
黑手也该放手了!”
李全教被控涉及议长贿选案,去年4月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褫夺公权5年,
他不服上诉二审,台南高分院将于天上午宣判。李全教今天也发表一份“请将‘
程序正义’还给李全教的声明。
李全教表示,“我都已经成为一个平民了,政治干预司法这只黑手也应该放手了
!”“面对冗长的审讯,在没有任何证据下,只有对手的检举,光凭传闻要来定
我的罪,从法律面及程序正义来看都不足的情况下,我担心在这样的政治环境,
会影响实质的审判。”如果只凭传闻就判他有有罪,他会愤恨不平,“我心中也
会怨恨!”
李全教说,“我诚恳请法官大人,这是个政治案件,我已退出政治圈,应该回复
我平静的生活,请给我一个公正的审判!”
李全教表示,明天他可能不会前往聆判,会委由律师代就判决结果代为发表声明。
另外,李全教今天也发表一份“请将‘程序正义’还给李全教的声明。声明如下:
请将“程序正义”还给李全教
经过漫长审讯,我们一路旁听,坚信李全教应该得到无罪判决。
一、美国法院独立于行政、政治,台湾法院连“释宪”也不能?
华盛顿州西区联邦地方法院法官罗巴特于2017年2月3日判决,暂停执行美国总统
川普日前所颁布“禁止穆斯林入境”的行政命令。
美国旧金山第九上诉巡回法院于2017年2月5日早晨回绝司法部的要求,拒绝立刻
恢复总统川普“禁止穆斯林入境”的行政命令。
大法官释字371号和572号解释文都要求各级法院针对法律适用有违宪疑虑之案件
应停止审判,并主动提请“释宪”,这也是民主法治社会的共识,当事人多次向
台南高分院请求“释宪”,希望法院能呼应司法改革的潮流,更有担当的提请“
释宪”。
做吧!
这是司法改革之契机,也是司法改革的第一砲。
大家都在看。
做吧!
二、台湾之“司法独立”、“民主宪政”劣于香港?
最高法院90年度之决议已因100年6月1日六都同步通过并颁布之“议会自治条例”
而失效。根据“台南市议会组织自治条例”第5条第1项、第8条第1项之规定,明
白指出:当选之议员且经过合法“宣誓就职”者,就议长之选举始为“有投票权
之人”。
前阵子闹得沸沸扬扬威权体制控制下之香港立法局、法院、执政党或反对派亦皆
一致采认议员“宣誓就职”说,何况是号称民主宪政国家的台湾。
香港法院能,台湾法院不能?
三、违反“权力分立”原则及“罪刑法定”主义:
退而言之,选举罢免法第100条所谓“有投票权之人”不应违法扩充解释而包含
所谓之“将来有投票权之人”,此经前大法官许玉秀、台北大学法律系教授蔡圣
伟、高雄大学财经法律系教授谢开平、高雄大学法学院院长廖义铭、台北大学法
律系副教授徐育安、台北大学法律系教授曾淑瑜、东吴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乃彦
、真理大学法律系副教授吴景钦以及台湾法学杂志等多位法学专家公开论证过。
法院不是立法机关,就刑事案件自己造法,违反“权力分立”原则及“罪刑法定
”主义。
四、依立法院亮票条款之规定,议长副议长之选举不应适用选罢法,而是属于“
议会自治”之范围:
况且当初参与最高法院90年决议的司法人士也表示当时通过这个决议时本来争议
就很大,最后附带条件:通过后促使立法院尽速修法,才勉强通过这决议。
再者,立法院已经通过亮票条款,议长副议长选举不应适用选罢法,本案是立法
院通过亮票条款后的第一个应该不适用选罢法的案例。
五、实质审判违法:
刑事案件无直接证据,仅凭敌对阵营的检举,无人受贿,无任何金钱介入,竟然
可以用传闻以所谓的行为请求(行求)判人入狱。更何况对手金流明确,竟然可
以用补开政治献金收据的方式“不起诉”。政治压力下司法真会转弯。
六、我们要求监察院对检察官提出弹劾:
检察官当初侦办时公开对外大肆宣称:本案经蒐证成熟,当场查扣相关帐册、存
折、银行资料等云云,用此理由羁押人取供。但嗣于地院、高分院公开审判时,
怎么不见检察官依刑事诉讼法第161条第1项“举证责任”之规定当庭公开提出所
之帐册等资料?这证明了一件事:都是假的!请问,检察官这种“虚拟证据”之
行径,恶不恶劣?这种违反“侦查不公开”之行径,恶不恶质?检察官要不要对
未尽“程序正义”负责?是否已经触犯刑法第125条之“滥权追诉罪”?我们要
求监察院对检察官“提出弹劾”。
七、没有“程序正义”,就没有“实体正义”。
作者: wjv ( ̄ー ̄;)   2017-02-16 16:51:00
香港司法独立?
作者: yago (☑台南彭于晏)   2017-02-16 16:52:00
说实在话,把收贿的议员点出来才有趣XDDD
作者: kenimai (非理法権天)   2017-02-16 17:07:00
国民党的怎么不出来护航了
作者: giuverdi (giuverdi)   2017-02-16 17:09:00
少来
作者: mizuhara (隐者之紫)   2017-02-16 17:32:00
全家表示:拜托不要再拉我上场救援了!!要死自己去死啦!!煎茶院除了泡茶主持婚礼之外,还有劳啥子屁用??
作者: minimylove (ICE)   2017-02-16 18:20:00
笑死。9.2们怎不在出来护航?
作者: skyhal (halKRO)   2017-02-16 18:55:00
去死啦
作者: bakapika (淋老湿)   2017-02-16 19:37:00
Xd
作者: winu (受监护宣告ing)   2017-02-16 20:07:00
吃屎啦
作者: jiqoo (抓抓)   2017-02-16 20:14:00
丢脸
作者: tdog (难怪我一直交不到女友)   2017-02-16 20:57:00
干你妈 多久了 还不抓进去
作者: ls14 (ls14)   2017-02-16 20:58:00
干,你还没明志
作者: fnb10803   2017-02-16 22:55:00
切腹了没
作者: shakira918 (无心永远)   2017-02-17 01:51:00
说好的切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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