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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ampaininder ( )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新闻] 贪污假释检察官转律师 台南地院判准加入
时间: Thu Feb 9 20:06:11 2017
https://udn.com/news/story/2/2273818 联合报
贪污假释检察官转律师 台南地院判准加入律师公会
2017-02-09 11:20联合报 记者曹馥年╱即时报导
3年前贪污罪假释的南投地检署前检察官王朝震,日前以律师身分向台南律师公会申请入
会执业,被以犯贪污罪不适任律师为由否决。他对台南律师公会提出民事告诉,请求同意
加入律师公会。台南地院法官认为,王并未被“律师惩戒委员会”除名,因此依律师法,
判台南律师公会应让王朝震入会。
王朝震曾任台南地检署、高雄、南投地检署检察官,90年在雄检任内喝花酒,被公惩会处
分休职半年;92年底复职调任南投地检署,交往复杂,经常喝酒,甚至传酒醉无法出庭,
请同事帮忙。后来侦办他贪污案的检调人员,还曾监听到他相验时醉茫茫,请检察事务官
代劳相验。
台南地检署在96年查出,南投地检署检察官王朝震侦办方姓前立委的儿子违法税捐稽征法
案件时,透过书记官黄国南牵线,涉嫌收受方15万元贿款,将全案不起诉处分;他又以检
察官的身分,勾销友人超速罚单。两罪合并判刑7年半确定,他99年11月入监,103年5月
假释,后以律师身分向台南律师公会申请入会执业。
一审法官认为,依律师法,不得担任律师的条件,是需经律师惩戒委员会惩戒除名。南律
公会虽一再以自律自治精神拒绝王朝震入会,但如得由各公会自行审查会员资格,无异创
造法律未规定的律师公会审查权,不仅违反律师法,也徒增对律师的执业限制、侵害宪法
保障的人民工作权,判公会败诉。
台南律师公会指出,王朝震在检察官任内办案收贿,足丧失执行律师的信誉,不适合当律
师,若让他执业,恐让律师成为问题司法官的回收桶,扼杀人民对司法的信任。本案已上
诉二审,公会也盼尽速修改律师法,删除须经律师惩戒委员会惩戒才能除名的规定。
“请给更生人一条活路。”目前在高雄执业的王朝震表示,台南律师公会拒绝他入会没有
法源依据,且只着眼于他的过去,对他很不公平。“更生人生活不易,我都这样了,何况
其他更生人。”他认为,律师是魔鬼的代言人,靠为被告辩护营生,为何排斥有前科的更
生人进到公会 ,“满矛盾的。”希望律师公会别再上诉,把公会资源用于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