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杨思瑞台南1日电)台南市1名1岁4个月的女童在林姓保母家撞伤头部命危,
台南市政府初步调查,林姓保母领有合格证照,执业1年多来没有异常纪录;但若真有不
当对待幼童状况,将开罚并废止证书。
台南市政府社会局指出,1月23日发生的居家托育人员(保母)疑似不当对待幼童,使女
童脑部受创陷入昏迷事件,社会局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第一时间已指派社工员前往
医院,了解女童状况并提供家属协助与关怀。
台南市社会局指出,女童家长已针对保母对幼童的伤害行为提出刑事告诉,由警政单位侦
办中。若经查属实,将依据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49条规定,对保母处新台币6
万元罚锾并公告姓名,且废止其居家式托育服务登记证书。
台南市社会局妇女及儿童及少年福利科科长郭元媛表示,台南市居家托育人员访视管理机
制,分1年4次新收托访视、不定期例行性访视及加强访视,希望借由访视人员访视机制,
更能掌握托育人员收托状况及品质。另外,托育人员每年还须接受18小时教育训练。
台南市社会局长刘淑惠表示,保母人员应信守专业知能,最重要的是要有双倍的爱心与耐
心。若家长发现受托幼儿有健康或安全之虞,可拨打113全国妇幼保护专线通报,社会局
将全力提供必要协助。
https://goo.gl/ZoQq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