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维冠案判太轻? 赖清德:法官应出来面对

楼主: Waitaha (Waitaha)   2016-11-26 18:40:15
维冠案判太轻? 赖清德:法官应出来面对
2016年11月26日18:10
台南市维冠大楼倒塌案昨天一审宣判,建商林明辉等5名被告各判处5年徒刑,最高罚金9
万元。台南市长赖清德今天表示,法官的判决结果与社会大众、受灾住户期待差那么多,
地方法院法官应该出面说明判决理由,说清楚判决依据,才能符合社会期待。
赖清德今天下午接受网络直播访问,畅谈各项施政,网络直播观看人数最多是1600多人,
最少也有800多人。
由于维冠大楼倒塌案昨天宣判,多数网友想知道赖清德的看法。赖清德的观点与社会大众
雷同,都认为判的太轻,但他认为,法院判决有一定的依据,判决结果跟各界期待差那么
多,法院必须出面讲清楚,才能符合社会期待。
提及未来动向,赖表示“目前没有任何选举计画,也不会入阁。”他说,自己跟高雄市长
陈菊相同,手边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不会离开市长位置。他也肯定行政院长林全是改革者
,只要立法院全力相挺,林全一定会有所作为。
赖清德从政20年,历经国大代表、立委、市长等工作,他表示“有点累了,想充电一下。
”他说,他不后悔从政,如果可以重新选择,他还是会步上政治工作。(辛启松/台南报
导)
http://imgur.com/ZMyANr0
赖清德接受网络专访,认为法官应说明维冠倒塌案判决理由。翻摄画面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61126/998384
苹果日报
作者: chong17 (ken)   2016-11-26 18:46:00
政治动作 了无新意
作者: lianpig5566 (家庭教师杀手里包恩)   2016-11-26 18:48:00
判决依据就是业务过失致死 最重判5年 市长你还好吗
作者: OGCisbad (阿爽)   2016-11-26 18:52:00
这次真的87...
作者: debby6131   2016-11-26 18:55:00
哈哈北七,你是要叫立委修法不是找法官卢小
作者: zx27771531 (zxc03660366)   2016-11-26 18:58:00
法律就这样规定 是要面对什么啦 秀下限
作者: jiern (jiern)   2016-11-26 18:58:00
发言又被断章取义 扭曲赖市长原意
作者: kuririn (一百个大心)   2016-11-26 18:59:00
民众搞不清楚就算了,当到市长还想当总统,还这样没知识?
作者: pttisshit (pttisshit)   2016-11-26 19:05:00
一堆87不看内文 他的意思又不是那样
作者: lte40403 (Min)   2016-11-26 19:07:00
87
作者: gginindr (金城武是本名没错)   2016-11-26 19:08:00
推文的法学大师都不看内文?
作者: qq204 (好想放假...)   2016-11-26 19:08:00
看了内文我更想开骂 不会去骂自家垃圾立委?
作者: chong17 (ken)   2016-11-26 19:11:00
赖都敢洗脸司法院长,要求法官说明判决理由,刚好而已,况且大家都知道过失致死了,还要说明什么,讲给草根市民听的,讲爽的。法官依法审判,有什么问题吗?赖认为不符期待,立委就提修法啊,废话一堆,政治语言一堆。
作者: debby6131   2016-11-26 19:12:00
他的意思应该是这样https://goo.gl/12aIw3
作者: apflake (笨鸟慢飞)   2016-11-26 19:13:00
做市长讲话不是这种高度,应该要问的是当初市政府图怎么审的,建照怎么发的,然后再问今天的市政府改进了什么,路边随便看都知道路才多宽,那种容积率一定是先盖一半给市政府检
作者: chong17 (ken)   2016-11-26 19:16:00
赖不进议会,议事停摆,根本违法违宪,社会资源消耗在他的政治动作上,再说议长能有什么权力,主持议事而已,大家绕着赖乱玩。
作者: jiern (jiern)   2016-11-26 19:17:00
原意满多人都误解 什么是原意 明天专门的人应该又会出来回应 当一个人讲话造成多数人误解 是说话的人问题 还是听的人问题?
作者: apflake (笨鸟慢飞)   2016-11-26 19:17:00
查完才加盖的违建,不用去调图也知道不合法,整个市政府的
作者: debby6131   2016-11-26 19:18:00
不是脑子进水就是故意误导方向http://i.imgur.com/Y8Dy0Bh.jpg
作者: apflake (笨鸟慢飞)   2016-11-26 19:18:00
治理乱七八糟,维冠当年政府摆烂,今天只有更烂,讲什么屁话
作者: jiern (jiern)   2016-11-26 19:19:00
维冠判刑最神奇是公务员有权无责 没有任何一位被判刑
作者: chong17 (ken)   2016-11-26 19:20:00
刑事就过失犯,能判多重,重点是后面的民事求偿,甚至行政责任,当时发放建照的县长陈唐山,都一并检讨责任。
作者: apflake (笨鸟慢飞)   2016-11-26 19:20:00
像南科周围的违建根本就烂到市政府不敢正面面对
作者: st49002 (实战就变白痴了)   2016-11-26 19:21:00
其实赖桑可以去看判决书的另外,debby大贴的民视新闻也许比较详细表述他的原意,技术上应该从检察官更改起诉名义才是另外当时的南市府有没有失职官员与国赔的适用,也是该去研议的
作者: jiern (jiern)   2016-11-26 19:24:00
不可能改起诉法条 改了适用法条错误 法官等于只能判无罪
作者: chong17 (ken)   2016-11-26 19:26:00
赖清德应该要调查当初台南县审核的公文,有盖过章的,一个一个都逃不掉,你市长能做的权力就这些,到现在有调查到什么毛吗?行政惩处? 赖还管到司官???好笑。市长应该就自己范围,检讨失职官员,协助家属国赔,而不是批评司法。市府自己都没惩处官员名单,地方盛传林明辉常约官员喝花酒,不把这些垃圾揪出来吗?
作者: wangyb (人在这里)   2016-11-26 19:36:00
神欸,不会来个天打雷劈,劈死这些人吗
作者: st49002 (实战就变白痴了)   2016-11-26 19:38:00
jiren大,我的意思是在高检以别的法条起诉维冠金龙一行人的可能性在高检不能变更起诉理由吗?关于诉讼程序这块我真的不懂,请教了
作者: puam4444 (puam)   2016-11-26 19:40:00
跪求柯p来台南…
作者: cheermin (客体错误)   2016-11-26 19:45:00
这市长真的懂法律吗?
作者: chong17 (ken)   2016-11-26 19:45:00
20年了,当初的小官,现在是大官员了,不信这些人都不在,赖动不了吗?
作者: bearq258 (bearQ)   2016-11-26 19:46:00
念医科也当过立委 检察官用哪种法条法官就宣判那种这种基本常识都不知道。
作者: chong17 (ken)   2016-11-26 19:47:00
第一次看到司法判决还比行政惩处快,叫赖清德第一名。
作者: nforcex   2016-11-26 19:53:00
又在演戏了 烦不烦啊 赖皮
作者: tail0414 (wei_money)   2016-11-26 20:00:00
作秀市长
作者: imgrass   2016-11-26 20:04:00
法律系的喔
作者: chong17 (ken)   2016-11-26 20:08:00
http://www.setn.com/m/news.aspx?newsid=136574民进党立委4月怒呛要修法,修到哪里去了,102年修酒驾加重罪责,1个月搞定了,现在呢?国会过半还不修!4月呛,11月,已7个月,是有修到哪里去了。2个会期,是修到哪里去了,作秀。
作者: littlehost (嘿嘿嘿)   2016-11-26 20:18:00
看了内文了啊,更好笑了
作者: chong17 (ken)   2016-11-26 20:19:00
维冠案比叶少爷还严重吧,DPP过半的立委是在睡觉吗?
作者: littlehost (嘿嘿嘿)   2016-11-26 20:19:00
自己人都酒驾去不了新加坡了,还会修吗
作者: ioupoiu (他妈的恶心甲)   2016-11-26 20:19:00
脑袋没事吧
作者: ctx705f (键盘小妹)   2016-11-26 20:22:00
民众理盲白痴不知道最重只能五年 当市长的跟着一起喊?
作者: ioupoiu (他妈的恶心甲)   2016-11-26 20:31:00
误解原意? 法官有义务出来说明吗?
作者: assidiot (omega)   2016-11-26 20:55:00
罪刑法定都不知道就出来嘴法官,煽惑民众对法治不信任
作者: book2381   2016-11-26 21:02:00
赖假仙
作者: hieroglyph81 (八方)   2016-11-26 21:08:00
法院明明就有权利变更起诉法条,判故意杀人难吗?拘泥形式法条文义适用,不会拐个弯衍生条文文义判决吗?不如乡民一样有创意,连个剧情都不会想,结论就是笨,脑袋打结
作者: starfile (My Life︵☆)   2016-11-26 21:09:00
修改过失致死罪 可判处刑期从1日到死刑 超弹性
作者: assidiot (omega)   2016-11-26 21:11:00
说要用271去判的,我蛮期待你有罪的理由怎么写
作者: jiern (jiern)   2016-11-26 21:13:00
检察官起诉用不适用法条 法官判无罪最著名案例--顶新
作者: iam0718 (999)   2016-11-26 21:16:00
现在立法院多数是? 这人想选总统
作者: shalunaku (S.K)   2016-11-26 21:19:00
他这样讲 标题一定会这样下啊
作者: LeslieLight (勒斯里 光)   2016-11-26 21:19:00
这个没办法举出杀人故意的理由和证据吧...就像开车故意闯红灯,因而撞伤人,绝对是过失伤害而非故意伤害。法条应该修改而不是一昧希望法官逾越法条。
作者: jiern (jiern)   2016-11-26 21:20:00
法官可以要求检察官换法条 但也可以不改 检察官用杀人罪起诉 可这杀人动机不成立 法官要求检察官改法条才能判刑 保证全台湾痛骂对象是法官 而不是检察官 可是不改依台湾法律只能能无罪 若一审法官硬是判 杀人罪成立 到了二审甚至三审只要有法官判杀人罪无罪 一罪不二罚 无法回头再用业务过失致死起诉 最终一定是无罪
作者: LeslieLight (勒斯里 光)   2016-11-26 21:23:00
如果真的如h大每个法官在他有意见,或者讨厌的案子都来拐个弯,这样法官是把自己当神,而且更容易因为利益(类似收贿)而不公平的审判好吗?
作者: jiern (jiern)   2016-11-26 21:27:00
而刑事无罪可能会让民事败诉 最终一毛钱不用赔
作者: LeslieLight (勒斯里 光)   2016-11-26 21:27:00
推j大,这套体制是要清楚定义犯罪行为是什么,而不是看舆论民意而有所改变。在刑度的部分可以修法(我也期待修重一点,因为企业业务过失影响太大),而不是不能举证是故意,还要因社会舆论改成是故意。
作者: jason0513 (橘子香水)   2016-11-26 21:34:00
赖清德超强的 台风天曾不放假就进化成神了 超便宜的
作者: debby6131   2016-11-26 21:40:00
推Le大跟j大
作者: live999 (缘分这种事啊)   2016-11-26 21:51:00
傻眼
作者: cape129 (cape129)   2016-11-26 22:06:00
赖一定听过“法官不语”这句话,意思是法官的判决理由都写在判决书,法官不应也不会对外界的评论另外表示意见。赖做过立委,这些司法界的眉角一定知道,还这样讲,无言。
作者: kevinmok (kevinmok)   2016-11-26 22:10:00
找别的罪来告
作者: jiern (jiern)   2016-11-26 22:11:00
赖市长应该知道为何只能判五年的道理 会想借由民意给司法压力 应该还记得司法博物馆一事.....跟马英九一样 都很会记仇
作者: adonistung   2016-11-26 22:15:00
赖鬼好棒棒
作者: smily26 (眺)   2016-11-26 22:29:00
你强来当市长嘛!现行法规就是这样子了,谁当都会揹黑锅
作者: chong17 (ken)   2016-11-26 22:40:00
是赖清德要法官背黑锅,叫法官出来面对ㄟ,楼上逻辑错乱。
作者: fnb10803   2016-11-26 22:52:00
修法比较实在 更何况现在是你执政党可以做事的时候
作者: greenlive (反纪藤联盟1号会员-绿样)   2016-11-26 23:34:00
神经!你当市长不要去吐这句话就没事,不是谁当就会中枪这种逻辑来开脱的
作者: smily26 (眺)   2016-11-26 23:38:00
是法律条文的问题,市长也无能为力,只能请法官说明依据推楼上,政府应有立即作为,修法必要,不能重大事件轻判
作者: chong17 (ken)   2016-11-26 23:47:00
赖清德的行政惩处名单在哪里???公务员不用记过吗?只会转移焦点。修法?民进党立委从年初讲到年尾,做了吗?没有,只顾著上节目。
作者: clotilde   2016-11-26 23:50:00
怎么判是依法律 不是你说了算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6-11-26 23:55:00
H大你用271怎判,你写的出理由再来说吧~秀下限是吧
作者: turtledove (斑鸠)   2016-11-27 00:20:00
民众法学常识不足骂法官就算了 身为市长发言应该更审慎
作者: hieroglyph81 (八方)   2016-11-27 00:25:00
乡民都很有理由阿!要理由找乡民,不要找我唯一支持通通唯一死刑
作者: chong17 (ken)   2016-11-27 01:25:00
是赖皮要理由啦
作者: burberry923 (mine mine)   2016-11-27 02:08:00
吃屎吧赖皮德
作者: chengchi ( )   2016-11-27 02:43:00
面对啥?
作者: haiang   2016-11-27 03:05:00
当过立法委员赖清德是白痴吗
作者: WiiSports (Jesus)   2016-11-27 04:48:00
可是我有个疑问 当初盖章的官员没事 那应该是盖有关建筑准许、使用执照核准的。但实际上 看看台湾现行建筑物大多都是建到一半,拍照然后请主管机关会勘核准执照,再将防火巷增建出来,其实台湾大多原图跟实际都不一样了!那这样下去 不就经手官员都有责任,那谁敢做这个职务?不知是否有错,恳请指教!如果是这样 那台南市政府应该大刀阔斧 扫除所有违建这样扫下去我看起码7成台南人都中标了吧
作者: hieroglyph81 (八方)   2016-11-27 09:02:00
很简单啊!就像公司登记也要政府核可,公司倒了政府也应该要有责任,核可的人应该要抓去关一关,尤其空头公司,没责没任的,公务员这么好当。
作者: sietto (都是夜归人)   2016-11-27 09:41:00
支持赖市长判相关人等死刑,以鼓动民众,送赖总统
作者: ding0725 (塔斯汀哥)   2016-11-27 10:22:00
从政20年经验了还能说出这种无知的话
作者: clairehao (加油!!)   2016-11-27 10:31:00
把历届官员公务员也抓去关 都没尽督导检查责任
作者: greenlive (反纪藤联盟1号会员-绿样)   2016-11-27 10:36:00
已经被台南地院打脸了,#1OEa8CUv (Gossiping)
作者: sietto (都是夜归人)   2016-11-27 10:39:00
支持市长选总统!
作者: chong17 (ken)   2016-11-27 10:45:00
可怜的法院,还要回应脑残市长,法院不能造法,建议修法啊,选出这市长,丢脸。
作者: kbten (kbten)   2016-11-27 10:57:00
作者: enjoyqoo (喂)   2016-11-27 11:12:00
我给87分
作者: dgfly (当新手...)   2016-11-27 13:39:00
神不是当过立委吗?当时怎么不推修法加重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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