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全教为贿选案请求释宪 否则死不瞑目
李全教由律师团陪同开记者会,说明请求法官提释宪原因。刘荣辉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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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8日17:33
台南市前议长李全教因议长选举贿选案被判刑4年,褫夺公权5年,李不服上诉,
今天台南高分院召开准备程序庭,委任律师当庭递状请求声请释宪,李全教强调
,如果因程序违法被判刑,他会死不瞑目,尽管外界会认为此举又是故意拖延审
判时程,但他早有心理准备承担,重申释宪决定了,法院怎么判他都甘愿。
李全教于2014年12月25日议员就职后举行议长选举,以过半票数当选议长,击败
寻求连任的民进党提名赖美惠,之后南检接获他疑似贿选情资,以每票30万至1
千万元不等代价向议员行贿,随即着手侦办。今年1月李全教民事一审宣判当选
无效,全案4月台南地院判他有期徒刑4年,褫夺公权5年。
今天下午台南高分院召开准备庭,李全教委任律师苏义洲当庭递状,针对选罢法
并未规范正副议长选举,台南地院却以违反选罢法判李有罪,于法不合,因此请
求法官声请释宪。
受命法官蔡廷宜表示,是否要释宪,将由合议庭决定,下月15日审理庭召开时会
裁定。李全教也请求法院解除他出境出海限制,蔡指出会在本月做出裁定。
李全教表示,他希望透过释宪解决各县市议会共同问题,未来释宪决定了,法院
怎么判他都甘愿接受,若因程序违法被判刑,他死不瞑目。
律师苏义洲指出,依台南市议会自治条例规定,正副议长选举应于议员宣誓就职
典礼后即时举行,换句话说,要等议员宣誓就职后才有投票权,如今以宣誓就职
前的行为来论罪,有违反比例原则。再者直辖市正副议长选举并不在选罢法规范
内,却把直辖市正副议长放在选罢法处罚规定中,亦有违反权利分立原则。
(刘荣辉/台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