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有同感 但有些非老人也是一样啊
在柳营区派出所前面路口
一辆轿车4377-D6就这样从机车道直接左进到快车道(双线)
我开在内道 我看见了 我以为他会待在外车道继续开车
结果
他就想继续左进到内道(车头往内道开 但没打方向灯 )
我看见了 我不想煞车 我叭他!
他仍继续就这样直接过来内车道 连暂停 看一下都没有
连方向灯都没打
我只好煞车闪他
不然能怎样
像这种人才是真正害别人 但警察不会抓
然而 完全没人时红灯右转 警察等在那边 会抓
我的意思是 有时候民众并不对别人造成大危险 不过只要被看到 就被开单
有时候造成大危险的 是在路上随时发生的,但他不会被开单
**有没有警察大人在线上有看到
可以对该车主开单吗
他完全不知道要打方向灯吗?!
**我还想问 怎样才能让警察对这种人开单
(之前问过 警察就说要我提供行车纪录器当证据
问题是 我说我是人证 不行吗
不然 在早期没纪录器的年代 也通通无法开单的吗?)
※ 引述《LawrenGoGoGO (孤傲的荒野之鹰)》之铭言:
: 其实不管北中南,很~~~多老人家及欧巴桑的用路习惯都是
: 此路是我开、此路是我买
: 要想平安过、让我较实在
: 说实在的,台湾地狭人稠,有谁不曾违规?
: 举凡跨越双黄线、不走斑马线、红灯左右转...等等
: 但我觉得秉持一个观念很重要,就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