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小心] 永康中山南某电信店长

楼主: chloeandray   2016-09-27 02:02:29
※ 引述《smallartist (皇阿玛吉祥)》之铭言:
: http://i.imgur.com/as2LcRK.jpg
: http://i.imgur.com/qug4nb5.jpg
: 事发经过是如此
: 我的刷卡明细是
: http://i.imgur.com/3WXt2vH.jpg
: 音档
: https://youtu.be/R7dVj3YOYbk
: 帮我办的是店长,音档是店长不在,其店长职务代理人代为回答。
: 我今天能接受15900这价格就代表不在乎那一千元,但店家一而再再而三的恶意欺骗让

: 无法接受。
: 电信公司没问题,人员却出了严重且脱序的行为,请各位办手机时小心一点
先声明我跟此店完全没有利益关系
只是单单想分享电信业的部份 无论直营或加盟亦或是传统通讯行
针对折扣这个问题真的很有争议
因为客服跟门市看到的折扣真的不同
当然ㄧ样公司ㄧ样系统但真的就是不同
我们常常接到客户进店告知客服给予什么折扣
倘若我们在第一线拉不到专案 必须要打报告 给主管签核
没错 我们有业绩压力 我们压力来自总公司KPI制度(应该有人会OS谁叫你要做这个行业 )
我们ㄧ天工时10小时以上 平均时薪115 最低起薪25000要冒着没业绩要回训以及被辞退的
风险 这个行业 也是服务业
褪下制服的我 也是消费者 我知道你很不开心 当下你或许可以直接表态 或选择将手机调
至其他店办理 你先请删掉录音档 避免有法律上的争议 或许灭不掉这把火 但 这位服务
人员ㄧ但被惩处有极大可能无法再通讯业服务 或许看来我在帮她说话 但 希望你不要断
了任何让你生气的人的路 因为 我们都是人
你的状况可以取消此合约资格 再重新至他处办理 或许你要再跑这流程 但 希望你再给她
ㄧ次机会 也希望大家不要再公审这位人员
对她而言会是伤害 请大家用理来看 当然用户也是很不舒服 也请用户不要再蔓延下去
作者: s99770045 (影子)   2016-09-27 02:08:00
重点是这样的手法欺骗多少不懂的人?这次没爆是不是一样一直欺骗下去?
作者: waterox (篮佳佳)   2016-09-27 02:09:00
干我屁事 他自己要骗的
作者: Angrboda   2016-09-27 02:09:00
都是人 但是人格有差
作者: uuhjk12 (尘埃)   2016-09-27 02:10:00
自己欺骗还不承认就该自己承担
作者: s99770045 (影子)   2016-09-27 02:10:00
而且现在也不只有当事人爆其他人也出现同样问题?
作者: smallartist (皇阿玛吉祥)   2016-09-27 02:11:00
今天如果系统不一样,他为何要灌一个一千的明细在里面好让整笔的金额跟跟我说的没折扣金额一样?一千落入谁口袋?然后代理店长没问过店长为何就有办法说出拨帐动作?续约完两三天了为何输入我的资料、门号之后看了系统还跟我说是159?合约16号当天就印出来给我的,上面就是149看了你的文章我真觉得非告不可,再继续扯我的音档有触法疑虑那拜托快点来告我
作者: s99770045 (影子)   2016-09-27 02:23:00
有理我保证公司强大律师团不是雇假的我只是好奇这样的事发生在台湾知名企业
作者: kyuudonut (善良老百姓)   2016-09-27 02:25:00
删掉录音档??
作者: asserXD (屁股人)   2016-09-27 02:25:00
为何要删录音档?法律争议由法官定夺不是你能决定的吧
作者: arumtree (树)   2016-09-27 02:28:00
诈欺还要别人给机会? 那你一开始别骗人不就好了
楼主: chloeandray   2016-09-27 02:28:00
我没有再激你 只是觉得你可以换方式处理
作者: arumtree (树)   2016-09-27 02:29:00
凭什么啊 要怎么处理是受害人决定的吧跟你有什么关系
楼主: chloeandray   2016-09-27 02:30:00
你要告或不告是你的权利 只是把人逼到绝境不好吧
作者: arumtree (树)   2016-09-27 02:30:00
自己想骗人之前就要想到有这种可能了好吗
作者: pandy (pandy)   2016-09-27 02:31:00
神逻辑 怪别人逼到绝境咧?是自己把自己逼到绝境的好吗
作者: arumtree (树)   2016-09-27 02:32:00
只想享受诈骗别人带来的利益不愿承担后果 哪有这么爽的你赚钱辛苦 别人被多A走的钱难道就赚得不辛苦吗 笑死人
作者: ouo99566 (泰瑞脑粉)   2016-09-27 02:35:00
机会? 在骗人的第一次应该就要想下场了你有业绩压力就应该昧著良心吗这篇文章真的奇文 别人钞票都印出来的喔
作者: iemilk (Milk Wu)   2016-09-27 02:37:00
为了业绩生存,用骗他人方法取得?你捏捏LP,觉得合理吗?各何况还是店长和代理店长职务人!那其他员工不也是都这样
作者: kyuudonut (善良老百姓)   2016-09-27 02:38:00
原原PO逻辑很正确 推 \吉下去/
作者: ouo99566 (泰瑞脑粉)   2016-09-27 02:38:00
不要不久后这篇就自删了
作者: iemilk (Milk Wu)   2016-09-27 02:38:00
甚至还没追到更上一层的
作者: ching7478 (moo)   2016-09-27 02:39:00
一千元落入公司口袋啊 因为有包膜配件业绩目标
楼主: chloeandray   2016-09-27 02:39:00
钱是徐先生收走
作者: arumtree (树)   2016-09-27 02:40:00
犯法要负法律责任 我以为这是国小学生就会懂的道理
作者: pandy (pandy)   2016-09-27 02:42:00
徐先生是哪位?
作者: ouo99566 (泰瑞脑粉)   2016-09-27 02:42:00
有人可以分析必须同情店长的理由吗
作者: arumtree (树)   2016-09-27 02:43:00
她在说嘘嘘东吧
作者: wexxn31 (?)   2016-09-27 02:56:00
原po都给他两次机会了还死不认错 自己做的孽自己承担!
作者: iemilk (Milk Wu)   2016-09-27 02:57:00
→ chloeandray: 钱是徐先生收走 <---店长就没业绩?工三小朋友...你知道你自己在说什么吗?白话一点,帮人赚钱卖命,自己也赚得一身腥自己选的,怪谁???? 神逻辑愈看愈滚
作者: yangyuyuyu (yuyu)   2016-09-27 03:01:00
逼到绝境这种话你也说得出口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就这样您是来火山加油的吧XDDDDD更正:火上加油
作者: recall15 (小左)   2016-09-27 03:26:00
三小朋友......现在连行动通讯门市也要同理心喔
作者: FlyFuta (腐来腐太)   2016-09-27 03:27:00
凭什么要她删录音档? \支持原原po提告/
楼主: chloeandray   2016-09-27 03:32:00
我说的录音档是不要散播
作者: beanku (冰库)   2016-09-27 03:45:00
别讲这种话惹人笑了 以为乡民没人是服务业吗 销售员自己不老实踢到铁板 不用牵拖别人 被开除被电信业黑名?就两个字:活该
作者: iemilk (Milk Wu)   2016-09-27 04:25:00
你自己打什么?你自己都忘了???http://i.imgur.com/8kxbm9K.jpg 后面顺便拿法律吓吓?
作者: jeffwang78 (就爱大抠呆ˊˇˋ)   2016-09-27 05:06:00
没做错干嘛怕被告,自己逼自己走险路
作者: k2890206 (ㄚ肥)   2016-09-27 05:37:00
你是法官?不然这样乱叫人删除证据不就等于灭证?好像也可以告你哦还有只有你们通讯业有压力?有压力就能犯法?照这种神逻辑那之前艺人有压力吸毒都是合理范围?现在改口说录音档不要散播 这样违法?你家是没电视?哪台新闻求证电话不是播给大家看的 怎么没人告?拜托不懂法律不要出来让别人砲 这样只会让你更难看 护航不是这样护的录音档犯法你要不要回头看看你之前还被放鸟po FB对话 是不是也该被告 你受委屈可以po 别人却要以德服人删证据双重标准喔?你那时po上来有给卖家机会吗 没有 你只想到你自己 那还要别人给那间业者机会 真的好棒棒的逻辑
作者: tcuteblue (彩虹河)   2016-09-27 05:58:00
k大打脸高手,赞
楼主: chloeandray   2016-09-27 06:23:00
我不是那间店的店长喔请看清楚再骂
作者: k2890206 (ㄚ肥)   2016-09-27 06:35:00
我也没说你是店长 只是护航很难看
作者: azukitw (◎ ω ◎)   2016-09-27 06:35:00
违反诚信原则 也就是诈欺 不只通讯业 有哪个老板敢用??
作者: k2890206 (ㄚ肥)   2016-09-27 06:37:00
还有你自己也有把别人po出来公审 凭什么要别人吞下去?还有一段话有骂人 只是理论也可以变骂人 搞不清楚状况喔
楼主: chloeandray   2016-09-27 06:39:00
我没给买家机会?我后来完全没再追究 你等2-3小时
作者: k2890206 (ㄚ肥)   2016-09-27 06:40:00
那原po等几天 连内文都不了解也敢出来讲?
楼主: chloeandray   2016-09-27 06:40:00
K我跟你有仇吗?凶什么你这辈子都没做错事吗 我之前被买家放鸽子已经多久了
作者: k2890206 (ㄚ肥)   2016-09-27 06:41:00
他也是给店家“几天”的机会 你“几小时”?但是你却拿法律出来说po证据违法?你可以他不行?只是你危言耸听叫人删证据我就不能路见不平?什么都给你讲就好了啊
楼主: chloeandray   2016-09-27 06:43:00
我并没有说违法 是担心原po又一堆事
作者: k2890206 (ㄚ肥)   2016-09-27 06:47:00
“你先请删掉录音档 避免有法律上的争议” 这段讲到法律了还不算有讲 还要怎么凹?看情况原po的逻辑比你好很多 还需要你担心?
作者: smallartist (皇阿玛吉祥)   2016-09-27 06:51:00
我一直都不想闹大,是真的不要一直骗,我什么都可以不要,钱也可以不用退,音档有六分多钟,前面早就给过他资料去查。六分多钟的质疑他一直在反驳我、骗我。 http://i.imgur.com/2SV5yHe.jpg 我如何原谅?然后总公司再给我的回复竟是店长没搞清楚活动内容那些搪塞之词。六百元折扣分三次。把我当什么?
作者: k2890206 (ㄚ肥)   2016-09-27 06:54:00
楼上原原po辛苦了 遇到这种鸟事还有人护航真的看不下去
作者: raul12 (有人)   2016-09-27 07:05:00
当事人自己录音会有什么法律争议?不要误导别人好吗!本篇护航到夸张,是亲友还是反串?!
作者: kairs (kartachia)   2016-09-27 07:11:00
奇葩
作者: STIKFAS (HI~)   2016-09-27 07:15:00
这就是诈欺
作者: hamaoka (哈马欧咖)   2016-09-27 07:21:00
此篇感觉火上加油
作者: scorpioman (阿桑看到都说帅)   2016-09-27 07:32:00
以为大家都不懂法律 才会这样吧
作者: leenhoo (马克先生)   2016-09-27 07:47:00
工作只有通讯业一种选项吗
作者: hccbaseball (...)   2016-09-27 07:54:00
不知为何 就是想嘘
作者: jxigjll (jxigjll)   2016-09-27 07:55:00
原来,懂了。
作者: SUZIKU (乘着风去流浪)   2016-09-27 07:57:00
奇文共赏 笑死
作者: whitehow (肥宅小羊)   2016-09-27 08:15:00
...............
作者: redorange (红橘)   2016-09-27 08:35:00
诈骗集团也是人也有业绩压力,你要不要让他骗?
作者: TURNON (Alt + 0160)   2016-09-27 08:45:00
真好笑...
作者: melody0708 (melody)   2016-09-27 09:06:00
这没有所谓什么逼到绝境,也许你会说,很多人也这样做,又不是只有他!问题就是,很多人这样做,不代表他也要这样做,难道消费者就该当冤大头?做生意要诚信取之有道,知法犯法,自食恶果刚好而以,要怪谁
作者: TRIMGAL (Visca!Barca!)   2016-09-27 10:30:00
可悲
作者: p49309074 (醉拳甘迺迪)   2016-09-27 10:54:00
反串吗?
作者: k2890206 (ㄚ肥)   2016-09-27 11:51:00
怎么原原po出来回复后你的神逻辑不敢出来了 当你公审别人的嘴脸怎么就不是这样 说不过就说跟你有仇 看看这串你仇人还蛮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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