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张荣祥台南31日电)台南市代理议长郭信良被控收受700万元护航官田钢铁
环评案,台南地院认定官田钢铁确有委托郭信良处理抗争事宜,郭信良未利用职务诈财,
今天宣判无罪。
台南地检署去年1月起诉书指出,郭信良及担任助理的亲戚郭仲进,向官田钢铁陈姓荣誉
董事长、汪姓董事长告知将协助疏通市府环保局及处理市议员、自救会成员间的问题,让
官田钢铁环评案通过,陈、汪两人则同意支付新台币1200万元。
不过,官田钢铁支付700万元后,环评案还是未过关,郭信良未再取得余款500万元。南检
认定郭信良和郭仲进已涉及违反贪污治罪条例。
台南地院则认为,郭信良未否认从官田钢铁汪姓董事长收受700万元,他虽辩称是借款,
难认属实,但官田钢铁陈姓荣誉董事长、汪姓董事长确以1200万元代价委托郭信良处理抗
争案,郭信良最终未处理好,这仅涉及能力,未利用职务施以诈术诈财。
另外,郭信良向东升营造吕姓负责人取款400万元,却佯称是龙州工程行施姓负责人购买
混凝土之用,欠款可从东升营造未来支付给龙州工程行的款项扣除;但事实上施姓负责人
毫不知情,郭信良因涉嫌诈欺取财被起诉,全案因证人翻供及郭信良坚称借款属实,获判
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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