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张荣祥台南27日电)台南车站旁服饰店女店员去年10月遭刚出狱刘姓男子持
刀从后刺杀,民众联手压制刘男,惊动全市;台南地院以杀人未遂判处刘男10年6个月,
全案可上诉。
一审判决书指出,刘男因窃盗、伤害等罪被判刑,去年9月出狱,去年10月到台南车站旁
北门路服饰店闲逛,向被害女店员宣称要帮朋友、胞妹买衣服,利用女店员转身时,从后
方勒住对方脖子,再以水果刀刺杀。
女店员大声呼救,刘男将水果刀拔起,被民众追赶逃往服饰店对面的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台
南分局,最后遭人联手压制逮捕。
刘男否认有杀人犯意,医院虽鉴定刘男智商约在70分至80分之间,较一般人稍低,但台南
地院认定刘男不尊重他人生命,生性凶残,手段残忍,实有长期和社会隔离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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