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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greenYoshi (马力欧的朋友)   2016-06-30 17:54:07
˙完整标题 :
“一例一休”2.0版 郭芳煜:有助想加班的劳工
˙媒体来源 :
新头壳
˙新闻内文 :
行政院29日举行记者会,劳动部长郭芳煜宣布政委已完成“一例一休”劳基法修法初审,
行政院会30日通过后将送立法院审议。郭芳煜表示,“一例一休”2.0版降低雇主要求劳
工加班的诱因,同时保持加班弹性,让想加班的劳工也可以达到目的、增加收入。他称赞
这是“一个进步的立法”,既能落实周休二日、让全国国定假日一致,也能解决加班费争
议。
根据劳基法36条修正草案规定,劳工每7日应有2日之休息,采一日为例假,另一日为休息
日的方式,且休息日出勤时数应计入延长工作时间总数,每个月不超过46小时。
有关加班费部分,休息日工作在2小时以内者,按平日每小时工资额另给予1又1/3以上;
再继续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时工资额另给予1又2/3以上。此外,为避免雇主要求加班时间
过于零碎,修正草案也明定工时未满4小时以4小时计、未满8小时以8小时计、未满12小时
以12小时计算。
劳动部次长郭国文举例,以劳工时薪150元来计算,按照修法前的版本,休息日加班前2小
时乘以1/3,后6小时乘以2/3,加班费可以增加700元,加上原有工资1200元,总金额可以
拿到1900元。
郭芳煜强调,虽然也有劳工朋友认为,“两例假”才能真正保障周休二日,但是,也有些
劳工也希望加班赚加班费,而在劳基法中的“两例假”会整个僵化掉,不能加班或调班。
因此,劳动部认为,如果能保持一些弹性,对劳工、业者与经营环境都是好的,如今推出
的“一例一休”2.0版,就是可以兼顾“两例”与“一例一休”的制度。
此外,虽然加班需要经过员工同意,但是许多劳工都不敢对老板说NO,劳动部未来也会加
强劳动检查,扩大检举专线1955,只要一收到检举,就会在24小时内进行劳检,透过这个
“一例一休”2.0版达到“两例”的效果。
行政院发言人童振源则强调,民进党对于落实周休二日以及缩减劳工总工时的立场始终没
有改变。
˙网址 :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6-06-29/74667
˙备注 :
<劳动部次长>郭国文 :
台湾劳工阵线秘书长
全国产业总工会秘书长
228牵手护台湾执行总策划
民主进步党台南县党部主任委员
台南县政府行政管理处处长
一例一休是你们的选择,我看到了高升去中央当官的m台南人卖掉了全台湾人.......
72% , 67% 两次的数据告诉我,你们是无怨无悔被卖掉
作者: SeTeVen   2016-06-30 17:57:00
这样子也算台南点喔
作者: reesion (阿汤哥)   2016-06-30 17:59:00
不算喔请参考公告文的台南点细节解释https://www.ptt.cc/bbs/Tainan/M.1461434680.A.E9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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