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国前进府城论坛-多元性别与多元成家】
多元成家的相关法案,大致包含三部分的修、立法:婚姻平权、伴侣制度、与家属制度。日前,法务部长邱太三表示,“修改民法亲属篇较为复杂,他支持另订同志伴侣法”。然而,此举引来性别团体与部分立委批评。
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执行长许秀雯就认为,“不论修民法或另立特别法,需要检视的工作都一样,且民法修订仅需把性别要件取消,让同性伴侣可适用配偶相关法规,比制定专法还容易。”许秀雯也反对为同志伴侣另立专法,强调“隔离并非真平等”,制定专法像是种族隔离,异性伴侣用民法制度,同性伴侣用另一套伴侣制度。他指出,婚姻平权真正的意义,应是开放给不同性别的人,让其伴侣关系得到法律保障。
而立委段宜康也指出:“同性伴侣法”是歧视,也是另一种不平等的对待。提醒行政院,别因没对院长大小声,就不当一回事。
事实上,多元成家、婚姻平权与同性婚姻保障,近几年在欧美各国有显著的进展。然而,台湾的多元成家、婚姻平权与对同性婚姻和伴侣权益的保障,却仍然还有漫漫长路必须走过。
究竟,台湾公民社会应该如何回应多元成家的呼声?在此之前,我们必须先理解多元成家的内涵与具体内容。
【岛国前进府城论坛】将于本周日下午,于台南政大书城举办【多元性别与多元成家】座谈,邀请吴翠松老师与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