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eijingman ( )》之铭言:
: https://www.facebook.com/poyu.lin.982/videos/10204683446721185/
: 好强大的抓力啊,车被拖走了就坐出租车去车场缴钱就好,有必要这么危险吗
: 被拖也是活该
http://law01.tainan.gov.tw/glrsnewsout/NewsContent.aspx?id=187
“台南市政府交通局委托民间拖吊车暨保管场实施违规车辆移置与保管作业
及服务品质查核规定”
四、警察机关执行勤务人员执行拖吊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五)执行拖吊已开始或拖吊完成尚未驶离现场而驾驶人或车主即时到达
,要求停止执行时,得准予放行,惟其违规部分应予举发,并令其
立即驶离现场,但已吊离现场正在行驶途中之车辆,不得停止执行
;违规停放之机车,如已拖吊停放至拖吊车上者,亦不得停止执行
。
简单说,如果拖吊车已经驶离现场,汽车车主不可以要求放车,如果还没有驶离现场
汽车车主可以要求放车缴罚单了事,但是如果是机车已经被吊上去就不可以要求放车。
可是这法条很有趣喔,要求停止执行时,"得"准予放行
他用的是"得",不是"应",意思是可放可不放喔。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