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全教告妨害名誉 王定宇无罪
2016-02-27
〔记者金仁晧/台北报导〕立委王定宇因在三立电视节目上指控李全教选议长拿廿九票,
其中廿八票都花钱贿选,遭李全教、市议会国民党团书记长卢昆福及另外十三名议员提告
妨害名誉,士林地院审理后认为,李全教涉嫌行贿遭羁押,王定宇所言非毫无凭据,判无
罪。
王定宇一○四年二月十一日接受三立新闻台访问时说,李全教拿了廿九票,凭良心讲,除
了他自己的一票没问题外,另外廿八票都要花钱,“不可能不要花钱的啦,就要二亿八千
万”。
王定宇昨受访表示,李全教和其他十四人提告后从没到庭过,明显就是想以诉讼的方式阻
止他人进行评论,如今法院做出判决,“这出闹剧也该告一段落”,李全教应该要面对自
己贿选的官司,为自己的行为负起责任。
李全教委任律师刘亚杰开庭时指出,本案有争议处在于王定宇斩钉截铁说李全教的的廿九
票中,有廿八票都要花钱,尽管李全教确实因涉贿遭收押,但“我杀一个人,可以说我杀
十个吗?”
法官认为,去年二月十日,李全教涉嫌以每票一千万的代价贿赂议员遭收押,王定宇所言
非自行杜撰揣测,有其凭据,难认定有诽谤故意,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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