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出租车春节收费 按表再加收50元
2016-01-26
〔记者蔡文居/台南报导〕农历春节将届,台南市出租车在过年期间将循往例加成收费。
出租车运价春节加成期间,自二月五日起至二月十四日止一律按表计费再加收五十元。
台南市交通局表示,依照台南市出租车运价规定,一○五年度春节加成期间自国历二月五
日凌晨零时起至二月十四日夜间十二时止,即农历除夕前二日至大年初七,分别依平常日
的日、夜间运价(夜间廿三时至凌晨六时加二成)计费外,全天将按表再加收五十元。
交通局表示,若有不按表收费、擅自加价、故意绕道或拒载短程等情形,可记下车号、搭
车时间、司机姓名等详细资讯,向下列机关申诉:市民服务热线1999、台南市警察局交通
警察大队06-2629292或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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