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畏有罪判决 李全教:仍有议员及议长身分
一审被判有罪,李全教强调仍有议员及议长身分。资料照片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60121/780508/
2016年01月21日17:33
台南市议会议长李全教被台南地检署及前市议员王峻潭提起当选无效之诉
,历经一年审理,今天下午 5时一审宣判,李全教有罪,当选无效。对此
,李全教回应:“民进党大胜我心里早有准备,我对台湾的司法和政治已
经没有期待。”其服务处也发出新闻稿说明自己心情,并表示依法需经二
审判决才会能确定当选无效,强调李全教“现仍保有议员及议长身分,议
会运作一切照常。”(地方中心/综合报导)
议长李全教服务处新闻稿
议员当选无效未确定,议会运作一切照常
发布日期:105年1月21日
台南地院历经 1年多审理,今日作出李全教议员当选无效判决,议会表示
,本案依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127条及第122条之规定,须俟第二审判决
当选无效确定,并自判决确定之日起方解除李全教议员职务。因此,李全
教议长现仍保有议员及议长身分,议会运作一切照常。
李全教议长对于台南地院应依职权调查必要之事证没有完全调查清楚即判
决他议员当选无效,深表遗憾及不服决定上诉到底,他强调心胸坦荡问心
无愧,而且他相信未来上诉到第二审会再提出必要事证,台南高分院最终
仍会还给他清白及公道,他同时也呼吁有心人士不要一再恶意攻讦以及用
卑劣手段技俩企图影响司法,应该彻底还给司法一个干净不受干扰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