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报] 检举违规停车还是得靠自己

楼主: chuchuho (mo)   2016-01-07 21:28:59
借这标题在提醒一下各位有在检举的乡民
因为一个违规案件去找了承办人聊了一下
大概清楚警察对于交通检举开单的标准
1. 照片影片都可,但要有清楚的违规事实
2. 照片影片上要有日期、时间
3. 照片影片要看得出车上有没有人
第三点在前文推文里其实也有人提到
这点是我跟警察比较有争议的地方
说明一下我的案件,
我的案件是拍一台车违停在转角红线处
我提供一张正面违停图档
跟背面违停的录影档
然后因为被检举车辆有那种反光的隔热纸
所以一定的距离是看不出车里有没有人的
警察认为无法判定车上有没有人
所以不晓得到底是“临时停车”或“停车”
所以不会开单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
55条 违规临时停车 罚300-600
56条 违规停车 罚600-1200
我主张车辆红线违停至少55条是成立的
56条我可接受我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该车是“停车”
但他认为无法证明车上有没有人不晓得适用55条还56条
所以不开单= =
我不是学法律的,我自己是觉得这逻辑很奇怪
因为事实上他就是符合55条
后来他说这边很多案件都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不会开单
分局间会有案件交流 我猜这应该是他们的默契
反正我觉得自己心证的成份还是占比较多
过程有看一些成功检举案例的照片
有个案例我觉得很好笑
一张照片拍车前一张照片拍车后
一个人在旁边洗车然后是违停红线
照片也看不出车内有没有人
我问他这个怎么证明车上有没有人?
他说车旁边有人在洗车所以车上没人
我反问他怎么知道洗车的是驾驶?
“…”
他就说别得带过我的问题
有些模糊的地方我是觉得很看承办人的心证
大概就这样
祝大家检举成功违停愈来愈少
作者: scps14 (重新飞翔)   2016-01-07 21:33:00
那检举时主张用 55 条去检举,是否就可以开罚了?等等 红线是连临停都不行 车里有没有人有差吗?
作者: shakira918 (无心永远)   2016-01-07 21:36:00
当危停造成有人车祸死亡时,警方才会有动作,市府才会震怒。。可怜的台湾
作者: scps14 (重新飞翔)   2016-01-07 21:37:00
我觉得等等 W 大又要来推文了......
作者: ksutme (这就是人生)   2016-01-07 21:38:00
汽车的违停天堂不是叫假的,他这样刁你就是不会开单
作者: yms1202 (鱼_羊)   2016-01-07 21:42:00
如果没办法清楚分辨车内有没有人就开单的话,被开的会主张车内有人,然后只会增加警察自己的麻烦...但这是我自己
作者: wattswatts (挖哩)   2016-01-07 21:43:00
政客最怕什么,票跑了,现在什么时候?悄悄人都知道怎么做 116好好睁大眼
作者: scps14 (重新飞翔)   2016-01-07 21:52:00
临停 -> 停止时间未满 3 分钟,保持立即行驶之状态(人在车上)停车 -> 停止时间 3 分钟以上 或 未保持立即行使之状态(人不在车上)55 条 -> 在不能临停的地方临停,300-600 元56 条 -> 在不能停车的地方停车,600-1200 元红线 -> (人在车上)临停 55 条 / (人不在车上)停车 56 条开 55 条临时停车可能还便宜违规车主了,都不开是怎样?
作者: Uzen (刚好路过的乡民)   2016-01-07 21:53:00
之前好像有人说 照片间隔3分钟以上 违规停车就可以成立
作者: wattswatts (挖哩)   2016-01-07 22:08:00
四轮waiting上头就是不想做 底下会想做吗?选票教训给压力 釜底抽薪才是根本方法!想开就会想办法开,就是想推拖还是会想办法推拖。自己出门开就一堆还要民众检举未达标准!
作者: XBUCKXMR (träume)   2016-01-07 22:17:00
某些跳针的就不用理了...当作没看到就好要拍到驾驶座 全台湾都是这个标准所摄取采证照片之角度,应涵括违规车辆之驾驶座
作者: wattswatts (挖哩)   2016-01-07 22:20:00
粉鸽骑过去开过去就是无视四轮wating了,116希望别影响哦继续无视吧
作者: Sheng98 (贱狗的窝)   2016-01-07 22:22:00
这种直接叫警察到现场来看, 拍照懒得拍了, 成功率又不高贴到市长脸书这承办者怕被火掉吧....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6-01-07 23:02:00
所以附注都会注明为督促行政机关效能提升,我之前是打若罹于一定期间才会有什么效果,上次写20日没想到隔日便结案红线不管如何不能有车,他们会这样认定应该有什么函示之类的,所以我检举的是慢车道临停,因有行车纪录器遇到刚好下车的车主就中奖了
作者: Sheng98 (贱狗的窝)   2016-01-07 23:13:00
红线区域本来就不能有车了, 尤其是转角处还有巷弄狭小处
作者: XBUCKXMR (träume)   2016-01-07 23:13:00
你这样打就是员警先处理你的案件而已阿XD
作者: Sheng98 (贱狗的窝)   2016-01-07 23:14:00
转角处要转个弯还要注意左右是否有来车 (无红绿灯的十字路口)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6-01-07 23:19:00
没办法啊之前行政怠惰到10月11检举7件11月13才第一件结案第二件结案拖到12月11号,其余还在处理中下次大家检举时这样写才能督促效能
作者: XBUCKXMR (träume)   2016-01-07 23:24:00
呃...实际上应该就是先处理有威胁的就像议员打电话来关切的案件一定要先做一样
作者: LunaTea (プリンセス先行)   2016-01-07 23:34:00
警察的判定标准一直很妙啊 检举过一件转角停车 却以"没划红线"为由把我的件打掉 当天随即打1999请相关单位来补划!(先前确为红线区域 但被补路的柏油给盖掉)
作者: Sheng98 (贱狗的窝)   2016-01-07 23:37:00
捕路的柏油盖掉也要补绘标线, 大概验收的随便验一验就没交代要补绘标线吧补
作者: how0915 (浩浩ㄟ呆呆)   2016-01-08 10:43:00
就是这样烂法条。。明明违规属实但分两条就没办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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