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畜牧肥水施灌农地 农业局埋管推动
2015-12-04
〔记者杨金城/新营报导〕水污染防治法修法后,一○六年起将对畜牧业开征水污染防治
费,平均一头牛一年约要缴交三百卅八元、一头猪要缴四十八元,使得牧场业者经营成本
增加,若能将畜牧废水再利用,变成肥水供灌农地,就不必缴水污费。
农业局推动畜牧废水变成畜牧肥水施灌农地,畜牧废水经厌氧处理后,除了利用槽车载肥
水施灌农地,环保署同意明年起从牧场埋设管线施灌邻近农地。
农业局副局长郭伊彬昨表示,目前台南市有新化畜产试验所、佳里欣安牧场、盐水铭利牧
场通过畜牧肥水施灌农地,六甲林凤营牧场、下营姜文吉畜牧场及七股新星畜牧场也可望
通过,施灌农地面积达七十五公顷,为全台最多。
郭伊彬说,畜牧肥水施灌农地有“四省”功效,让牧场省水、省肥、省污和省费用(电费
、水污费),将畜牧废水变为农田肥水,既降低畜牧废水处理成本,也为农民提供天然肥
份、增加灌溉水的来源,减少环境和河川污染。
环保局水域及毒物管理科科长林文彬说,牧场申请通过畜牧肥水施灌农地,就可免除水污
费;农地施灌后更加肥沃,利于耕种农作物,未来企业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还可向牧场
购买“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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