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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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卖逾万吨漂白豆芽菜 业者轻判8月
2015-11-28 12:52
〔记者陈慰慈/台北报导〕台南市仁德区一处地下工厂负责人邱尔为、员工郑保安
及药剂业务员黄祺荣等 3人,为让豆芽菜保鲜、增加卖相,添加俗称“保险粉”的
低亚硫酸钠,漂白豆芽菜,销售到台南、高雄传统市场及餐厅,10年来共销售 1万
800吨的漂白豆芽菜,违反食安法,最高法院昨判邱徒刑 8月,得易科罚金48万元,
郑保安徒刑5月、得易科15万元,缓刑2年,黄祺荣徒刑6月,得易科罚金18万元,全
案确定。
判决指出,邱尔为虽于制造生产豆芽菜过程中添加保险粉 但因保险粉为极易挥发之
物质,常温下仅需约2小时即已挥发,出货后至消费者购买或食用,均已超过数小时
,甚至时隔一日以上,此时豆芽菜之“低亚硫酸钠”已完全挥发殆尽! 加上卫福部
指出,现有资料无法证明食用这类豆芽菜后,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危害, 不过我国
并未允许保险粉添加于豆芽菜中,邱尔为等3人行为已违法,因 3人均坦承犯行,虽
判有罪,均准易科罚金,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