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总预算未审完 市长︰议会应说明
2015-11-12
〔记者王涵平/台南报导〕南市议会定期大会闭幕,台南市长赖清德表示,市府完全遵循
地方制度法及预算法规定筹编总预算并函送市议会审议,未能在定期会审议完成的责任,
市议会应说明。
赖清德昨日在市政会议中指出,台南市议会本次定期大会自八月廿八日开议,进行七十天
议程,市府在九月廿四日将一○五年度总预算(含市议会的单位预算)函送市议会。
拖逾一个月才付委审查
市议会于九月廿九日召开第二次程序委员会,因委员资格问题并未审议;十月一日召开第
三次程序委员会,议员向市府各局处索取问政资料,提送后再讨论总预算案列入议程,导
致十月五日起至廿三日共十四天排定审查总预算的议程全部空转,无案可审,处于休会状
态,十月廿二日召开第四次程序委员会才顺利将总预算案排入议程,并于廿六日大会付委
审查,距离市府函送总预算案已逾一个月。
连续八天以清点人数流会
赖清德指出,付委后的总预算案审议并不顺利,或应称刻意被某些议员杯葛,致连续八天
以清点人数流会,让总预算没能在定期会完成审议。综观本会期市议会审议完成的仅有自
治法规五案及垫付款廿三案,并非通过许多议案,应予厘清。
赖清德强调,依权力分立原则及预算法的规定,预算案的筹编属于“行政权”范畴,预算
案的审议则属“立法权”职责,审议通过后性质与法律同,故称“措施性的法律”,行政
机关依公布的预算执行时,则接受审计单位的监督,各司其职,各有职掌,十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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