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时报
南市禁用保丽龙杯 年减248公吨用量
〔记者蔡文居/台南报导〕台南市禁用保丽龙饮料杯,每年减少二百四十八公吨用量,环
保局估算相当于约减少五千座一○一大楼高度的保丽龙饮料杯。
业者盼开放 市府不同意
近期保丽龙饮料杯制造业者多次向环保局反映,指台南市低碳城市自治条例中有关连锁饮
料店不得提供保丽龙饮料杯的条文缺乏公平性,希望开放使用,市政府则表示无法同意,
希望市民能一起响应自备环保杯。
根据环保局的统计,台南市自一○二年实施禁用保丽龙饮料杯后,迄今全市列管五五九一
家(连锁饮料店一二四二家),计稽查一万七千余家次,结果均符合规定,南市保丽龙饮
料杯数量每年也因而减少二百四十八公吨。
环保局表示,如果以高五○八公尺的一○一大楼计算,每年约减少五千座一○一大楼高度
(以一个保丽龙杯高约十七公分计算)。目前民众也一再反映未列管的非连锁饮料店、摊
贩等使用保丽龙饮料杯,并希望全面扩增管制对象。
环保局表示,全国一年使用保丽龙饮料杯约二亿个,台南市约一千六百万个, 二○一○
年台南社大海滩废弃物监测的结果,以渔业用保丽龙最多,塑胶袋、保丽龙饮料杯分居第
二、三名,其因质轻、易碎、回收不易,污染环境、海洋,鸟类及海洋生物误食等情事时
有所闻。
环保局表示,学者专家也曾对市售食品容器进行溶出分析,结果显示保丽龙材质每公克释
出壬基酚七.二奈克,浓度最高。在回收管道上,保丽龙杯回收价格跟其他塑胶杯回收价
格相差不大,但体积大占空间,增加运输成本,导致多数业者无利润,配合意愿低。
台南市政府为避免保丽龙杯危害环境,在台南市低碳城市自治条例中,将外带式连锁饮料
店保丽龙杯纳入管制,于一○一年六月经议会三读通过,同年底获行政院核定,并进行三
个月劝导期,于一○二年四月一日正式执行迄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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