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有成的吴姓男子到台南市南宝球场打球,乘坐杆弟驾驶的球车,疑速度过快及未做好
安全防护,摔成瘫痪。他与家属诉请赔偿,台南地院判赔1130万元,是少见的高尔夫球场
车祸判赔事件。
家属指控,吴男2013年元月间与友人到球场打球,并搭乘苏姓女杆弟驾驶的电动车。因球
车没安全带,且扶手极低,遇弯道、坡道,极易造成乘客摔落,但苏未事先提醒且未减速
,还突然加速,造成吴摔车,致脑部受创、身体瘫痪、失语及认知障碍。
家属表示,摔车后还是同车友人大喊“有人摔车了、停车”,苏才停车,显见心神恍惚、
车速控制失当;要求球场与苏要连带赔偿吴1723万,另赔吴妻30万,吴的父母及2名子女
各20万元精神抚慰金。
苏指称当时车速缓慢,从未发生球客自车上跌落的情事,认为是吴突然站起来才摔伤;球
场表示,苏非受雇人,该公司并未因过失造成吴受伤害。但证人指吴没站起来,且车速快
。
法官审理认为,苏未减速,反而加速,没有提醒乘客,有过失,球场没有做好安全防范也
有过失;但吴也有过失,应负3成责任,苏与球场共应赔偿吴1092万元,另家属获赔38万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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