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蔡文居/台南报导〕台南市长赖清德因议长李全教涉双重贿选案,拒入议会被监察
院弹劾,他昨天在政论节目受访强调,最后若因不进议会遭撤职,他优先考虑“重选”,
把去留交给老百姓决定。不过,根据相关法令规定,赖清德恐怕无法如愿。
台南市国民党籍市议员洪玉凤今天提出相关法条表示,依公务人员惩戒法第12条规定,撤
职,撤其现职,并于一定期间停止任用;其期间为1年以上、5年以下。
而选罢法第26条之7也规定,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职处分,尚未期满者不得登记为候选人
。另外,地方制度法规定,市长遇缺应于3个月内选出。所以一旦被撤职,停止任用期限
最短为1年,赶不上3个月的补选期限。
洪玉凤说,根据上述法令,赖清德若遭撤职,根本没有机会再重选,“请赖清德死心吧!
”
就算赖不能重选 洪以为国民党就选的上吗
只是更顺理成章让赖去当副总统
然后台南民进党再随便派一个躺着选也上的人替补罢了
真不懂KMT到底在想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