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庄汉昌/台南报导
台南市政府环保局加强噪音管制,依据噪音管制法制定实施竞选活动、集会游行、施工、
非属营业用卡拉OK等噪音管制项目、时段及罚则。副局长林健三吁请民众遵守新规定维护
安宁,以免噪音扰人受罚。
根据公告规定,台南市率先管制竞选活动、室外集会游行不得于晚上10时至翌日上午8时
使用扩音设施;除经申请核准,全日亦不得于学校、图书馆、医疗机构等特定管制区周界
50公尺范围内使用扩音设备。工厂(场)、娱乐场所或营业场所以外的地点,使用动力机
械或手持工具产生的施工噪音,以及于社区或住宅大楼使用非营业用卡拉OK产生的噪音,
自晚上10时至翌日上午8时及例假日中午12时至下午2时实施管制。
此外亦整合部分原公告的噪音管制行为及时段,例如神坛、庙会、婚丧等民俗活动使用扩
音设施、施放爆竹烟火,管制时段调整为晚上10时至翌日上午7时。违反者依噪音管制法
第23条规定,处新台币3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锾,并令其立即改善,如未改善得按次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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