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男占公地“日治时是我家的”

楼主: jiern (jiern)   2015-08-12 18:48:38
男占公地“日治时是我家的”
放货柜强索停车费诈欺送办
国立台南生活美学馆(前社教馆)旁有一处市政府公有地,占地三公顷(约九千多坪),
市府开放做为免费停车场供民众使用,七月底却有一名男子吴庆文自称地主在此向人强索
停车费,还摆放货柜屋作为竞选服务处,车主痛批公有地遭私占营利。对此,吴庆文坚称
是地主,自认合法。台南市体育处表示,该处属公有地,会依法处理。警方指出,已依诈
欺罪把吴庆文移送侦办。
悬挂红布条,写着“本地主吴庆文中华民国一○五年二○一六年总统候选人服务处”。
“若不移将拆除”
钱先生说,他欲入内停车,却被男子要求付停车费五十元,因现场是免费公有停车场,钱
先生与对方争论拒付,无奈还是付二十元,仍觉得不合理,“明明是免费公有停车场,怎
么变私人收费,根本是占地收费!”
主管机关台南市体育处处长吴国民表示,男子吴庆文在去年就曾用货柜屋占地收取停车费
,体育处提告窃占,警方则另案依诈欺移送,目前仍在法院审理中,今年七月下旬又重施
故伎,目前除有两名民众向警方提告吴男诈欺外,体育处也依法公告,要求吴男移走货柜
屋,否则会强制移除。
对此,自称是地主的吴庆文声称,在日治时代,台南市五期重划区大都是鱼塭地,他祖父
当时拥有十六甲土地,从现有台南市永华行政中心西侧停车场,及台南市议会到这块公有
停车场都是他们家的土地,一九八四年台南市五期重划,并未向他们征收,他还是合法地
主,向停车民众收取停车费没有违法。
6年前占地判刑
记者要求出示土地所有权状等相关证明,吴庆文拒绝,反认为“市政府也要拿出证明”。
吴庆文还说,官司打到二审,因无力缴纳一百多万元的裁判费,才无法继续诉讼。
台南市第二警分局侦查队长李昆烨指,六年前吴庆文即有窃占该停车场被判刑一年,去年
他又再占用停车场,被提告窃占及诈欺,目前并案审理中,警方会加派警力重点巡逻。
停车强收费如何自保
.当下先拍照或录影存证
.保存发票或收据
.万一发生肢体冲突可报警
.事后检具证据向当地消保官提出申诉
新闻连结: http://goo.gl/ancl5u
作者: daoqu (亲亲)   2015-08-12 19:02:00
.......
作者: truffaut (Bon Vivant)   2015-08-12 19:12:00
因无力缴纳一百多万元的裁判费,...祖父拥有十六甲土地
作者: a60525025 (56不能亡!!)   2015-08-12 19:16:00
歹年冬 多____
作者: alan3340 (alan3340)   2015-08-12 19:18:00
这种新闻笑笑就好,真有问题还是直接打电话找警局来
作者: YongLunLin (YongLunLin)   2015-08-12 19:33:00
垃圾 希望判死
作者: dlevel (府城中西里菜)   2015-08-12 20:46:00
日治时代就别拿出来讲了,不然林杯早不用上班
作者: natsunoumi (AKI)   2015-08-12 22:25:00
你用明朝的剑来斩清朝的官
作者: bearq258 (bearQ)   2015-08-13 00:04:00
太虎烂!那个地方以前30多年是鱼塭地,日本时代算是海岸沙洲地区,中国城西面都是鱼塭与运河
作者: mirrorhide (Mirror)   2015-08-13 14:34:00
这个人很明显是精神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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