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杨思瑞台南27日电)台南市1名邱姓男子因以漂白剂浸泡豆芽菜遭检警查获
,再被国税局循线查出逃漏税新台币5000多元。检方另案处以缓起诉,还要向公库支付3
万元。
台南地检署缓起诉处分书指出,邱男自民国93年起,在仁德区开设地下工厂生产豆芽菜;
因无法开立统一发票给客户,当客户要求时,就委由弟弟开设的公司虚开发票,3年内漏
缴所得税5712元。
邱男后来因以漂白剂浸泡豆芽菜遭检警查获,并被台南地院判刑8个月;国税局循线追查
后,查出逃漏税的情况,函送台南地检署侦办。
缓起诉处分书中指出,邱男与弟弟坦承犯行,也积极协商补缴税款,因此将兄弟两人处以
缓起诉,期间都是1年,邱男并须在6个月内向公库支付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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