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ltinokuo (甜甜-5楼/威秀影城1厅)
2015-07-12 15:16:33※ 引述《a54085438 (iverson)》之铭言:
: 昨天开车 回家 到南区金华路与新兴路 我前方的车辆沿路一直丢垃圾
: 连停红绿灯 打开窗户 吃著荔枝皮就往外丢至少吃快20颗 夸张到不行
: 回家把行车纪录器 拉出来
: 看了台南环保局官网 只看到乌贼车跟操音检举
: 想问正确检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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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不是驾驶人边开车边丢垃圾
我想是搭乘该驾车的友人
目前法规该法为“行为法”,也就是罚该行为人,我想你的检举影片中,应该是乘客丢垃
圾动作明确,若车主不愿提供乘客身分,因此也无法开罚。
虽说乱丢垃圾已违反《废弃物清理法》,最高可处以6000元罚款,但这是行为法喔!!
你可以不用去检举了,另外这法案环保署有提法案修改但在立法院躺了四年
我想短期内这个法也不会有变动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