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jfnued (西街)
2015-06-10 10:23:31http://www.nextmag.com.tw/breaking-news/news/20150609/20815225
1餐620万元 到底是什么滋味啊
台南市1家简餐店店员昨晚粗心开错发票,开立二联式发票时,把消费620元的发票,写成
620万元。如果国税局不采信店家开错说法,店家必须支付营业税、营所税共31万元。店
家已先告知国税局,但还是希望追回发票,否则真的是欲哭无泪。
这间开错二联式发票的店家,今天低调不愿回应,但员工透过PTT台南版,呼吁消费者可
以归还发票。发文者说,昨晚一对男女到店内消费,总共消费620元,店员开立二联式发
票,上头的品项书写正确,总额的大写栏却填错位置,竟然写成“六佰贰拾万元”。店家
打烊后,发现这张发票有异,今天中午发文求援。
国税局表示,业者若开发票时写错金额,可依财政部14年前颁布的“台财税0900456423号
函解释令”规定办理更正,更正后发票仍可兑奖,但得按正确销售额做为罚锾计算基础,
处1%罚锾,金额最低不得少于1500元,最高不得超过1万5000元。
(辛启松/台南报导)
作者:
bighand (bighand)
2015-06-10 10:26:00上下不符合 这不能算是一张合法的发票吧
作者:
cutielee (有披风的超人)
2015-06-10 10:43:00记得是以国字为准....
作者:
mu1029 (台南泡泡)
2015-06-10 10:48:00如果没人拿发票来退换,就祷告国税局的公务员有点常识吧
国税局是依据店家开出来的发票,根据法规决定税额店家自己开错,难道国税局可以自主认定???问题在店家,即便国税局了解情况,难道国税局能主动帮店家更换发票???需要有常识到底是谁??
作者:
netboy789 (MacotoLee)
2015-06-10 11:01:00找回发票可以改,没找到罚款和如果那张中1000万店家自己付。
作者:
mu1029 (台南泡泡)
2015-06-10 11:12:00楼上的K大别太激动了,我只是想表达现实和法律上的矛盾就比方登山搜救没找人却国赔,涉水救人失败被判刑之类的
你的举例根本乱七八糟,这个案例在说明店家开错要找回,这是他本身的责任。公务员即便知道问题,但也只能依法行事,所以公务员到底要有什么常识?这又跟搜救国赔有什么关系???
作者:
mu1029 (台南泡泡)
2015-06-10 11:20:00好好好,给你对,别太激动喔^^
什么都在怪罪公务人员的愚蠢心态才是真正的关键要发言前最好先衡量自己对背景知识的了解度够不够
作者:
shiun12 (大薰)
2015-06-10 11:53:00推k大 公务员依法行事 跟有没有常识没关系吧
作者:
RC8377 (Chlomo)
2015-06-10 12:24:00刚好新闻在播…
作者:
VGA (越来越耗电...)
2015-06-10 12:29:00推k大,跟搜救国赔完全不能相比
作者:
BKD858 (Pz)
2015-06-10 12:36:00推K大 每次公仆依法行事还常被骂就是这样的人太多
作者:
zqrtc (zqrtc)
2015-06-10 12:37:00世事难料,搞不好只是一段免费的广告
作者:
ad24 (挂网)
2015-06-10 12:51:00公务员的愚蠢心态? 所以你是要公务员知法犯法???店家的错误关公务员屁事啊 法烂就要立委去修法阿 刁民
作者:
rurucat ( 永远20的陈咪咪)
2015-06-10 16:03:00推k大 不吐血就很难了 还有很耐心的解释逻辑观念
作者: abyepi (自己选) 2015-06-10 20:18:00
疑问同1F..数字和大写金额不符,这算问题发票?
作者:
tgsh (宗师)
2015-06-10 22:06:00要同意更正发票还要上签,期待承办公务员不要嫌这一点点麻烦
作者:
Misako (未佐子)
2015-06-11 01:08:00开发票本来就要谨慎,店家自己的错却说公务员不通情理的话,那台湾的税制就去吃大便好了,真不知道没常识没知识的是某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