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JJRICH (流浪的武士)
2015-06-06 22:38:18http://i.imgur.com/OxazaoH.jpg
http://i.imgur.com/OJgZfIP.jpg
5/3在租霸偷过一次九把刀的书,今天6/6晚上九点多一样在育乐街的租霸漫画店(原锦城)
偷了八九本书,已经录影备份存证,特色:有点胖,香肠嘴,戴十字架的项链,白色夹脚
拖。因为已经是惯犯,非常机车,所以店家决定公布出来,有认识或知道他是谁的,请站
内信给我,店家说捉到人会有奖金答谢。
如果小偷本人也是乡民有看到,请你到店内自首认错,可能有机会和解,不然下一步就是
报警了。
作者: redmoon9033 (默默) 2015-06-06 22:47:00
小偷快密我 我们55分
作者:
s902131 (黄金肾斗士)
2015-06-06 22:50:00非告诉乃论若双方和解 检察官可以当作操考不起诉参考
作者:
tfhkrt (别GA惹)
2015-06-06 22:50:00靠么长得好像我国中同学,只不过我很久没看过他了
作者:
vivi710 (vivi710)
2015-06-06 23:10:00有点(而已?)..胖
作者:
justsp4 (嫩ㄟ~)
2015-06-06 23:15:00就直接报警了阿,还客气什么,敢偷就要承担后果
作者: redmoon9033 (默默) 2015-06-06 23:15:00
只好37了 再降我不接受了
我也觉得把其他客人遮一下,我们公司的dm曾经拍到客人因此被告,原因他翘班被老板抓到
作者:
bigwesttt (bigwesttt)
2015-06-07 07:28:00两张照片中有其他客人吗…(抖
作者:
shu750615 (劈哩嘩啦)
2015-06-07 12:51:00我也很纳闷那两张图要怎么拍到其他人?难不成有...
作者:
Alphaplus (do me a favor)
2015-06-07 12:56:00说要跟小偷分的言论不会触法吗? 只是好奇没别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