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lueadam193 ()》之铭言:
: 还原真相! 取缔黄线临停 员警锁喉女驾驶
: YouTube-[东森新闻HD]还原真相! 取缔黄线临停 员警锁喉女驾驶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_Gt2YYWS-8I
这则新闻有两个重点
一:员警取缔黄线违停
二:员警锁喉女驾驶
争议不休的原因是
很多人把这两个重点混为一谈了
变成
“黄线违停就是活该被锁喉”
“违停又卢小被锁喉刚好而已”
“违停三宝死好”
这样子不对,法律不应该是这样子的
法律不应该是“你犯法我就可以对你做任何事”
违停有违停的处理办法
你说他妨碍公务,那就加办一条妨碍公务
其他交给法律处理,法律说怎么罚,那就怎么罚,不是吗?
如果社会都觉得违停罚得不够重,要罚重一点,罚到人怕
甚至你觉得违停就该处唯一死刑
那大家一起推动修法,修成重罚三十万,或是唯一死刑不得上诉
一切依法办理,大家一起遵守
这是非常基本的法治精神
(我知道依法办理这四个字被马英九搞臭了,但这四个字真的是基本法治精神)
同样的道理,这名员警对这个女驾驶做了锁喉的动作
使用锁喉这一类的激烈动作,不是不行,但你一定要于法有据,不然就是过当
执法人员,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一定要于法有据
对方触犯了什么法律,让你可以依规定用锁喉这一类的方式进行逮捕
要清楚这些,才能保护人民的同时,也保护自己不被一些无谓的官司缠身
昨天在八卦版也po了一篇,想用幽默一点的忠信体来陈述
但是其实有点失望的是,很多人已经习惯性的用标签来思考
给对方贴上一个“三宝”的标签,就可以看着对方受苦而哈哈大笑说“活该死好”
给对方贴上一个“违停犯罪”的标签,就可以眼睁睁看着对方被锁喉说“刚好而已”
我今天回应这篇文章,不代表我反警
相反,我非常支持这次台南市的违停大执法
我也很肯定这位员警坚持对妇人开单的敬业精神
但是被锁喉,这样不对
我真的认为,这样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