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lphaplus (do me a favor)
2015-05-06 00:31:54※ 引述《pinhite (pp)》之铭言:
: 抱歉,因为我不会修改文章
: 所以再回复一篇
: 有朋友问到奶茶为什么会坏掉
: 我在这里补充说明一下
: 早餐店(以我们店为例)的奶茶跟饮料店的奶茶并不一样
: 饮料店的茶是泡浓缩的再加冰块稀释
: 而我们是不加冰块,直接泡好热的奶茶降温后放进冰箱冰成冰奶茶
: 豆浆也是一样的做法
: 那奶茶是么坏的呢?
: 我们店的饮料几乎天天都不够卖
: 所以不是因为放太多天而过期坏掉喔!
: 是因为我们一次将大量的奶茶放进冰箱里
: 位于中间位置的奶茶来不及降温,被闷再里面而坏掉
: 所以可能一次冰100杯奶茶,位于正中间的那一杯刚好因为温度降不下来而变质
: 但是这个机率很低很低,而且发生了从外表也看不出变化
: 我们会尽力避免饮料变质的问题发生
: 也请各位要是发现饮料有问题,一定要告诉我们
: 我们一定会马上换饮料或退钱
: 谢谢大家^^
: ※ 引述《pinhite (pp)》之铭言:
: : 你好~我本人就是吐司吐司早餐店的老板
: : 我是每天都固定站在煎台的那一位
: : 关于您所PO文一事
: : 不管是今天还是昨天甚至这个月
: : 都没有任何一位客人向我反映过这件事情
: : 我想其中是否有什么误会呢?
: : 通常只是要客人反应餐点有问题,我们一定会马上换餐点或是退钱
: : 更不会因为是前一天的餐而置之不理
: : 这样子的反应不是我们的风格
: : 目前我正在向店内工读生确认是否有这件事情
: : 若是工读生确实有这样的态度
: : 那就真的是我督导不周、训练有待加强了...=.=
: : 先向您致上万分的歉意,破坏了您今天美丽的心清
: : 无论如何我都想让您撩解,吐司吐司开业近10年
: : 我很感谢各位乡亲朋友的支持才能让我们撑到现在
: : 客人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既使有时忙碌脸不笑
: : 但只要客人反应有问题,我们一定都是优先处理
: : 常来我们店的朋友应该知道,我们对客人很阿莎力的阿~
: : 通常不应该出现文中的反应才是
: : 非常谢谢您的PO文
: : 让我知道可能还有很多地方需要加强
: : 待我一一向工读生确认过后会再向您回复
: : 吐司吐司感谢您^^
饮料有问题换一杯或退钱,乍听之下很合理,但实际上就这点诚意?
顾客付钱来玩踩地雷,输了店家拍拍头说哈哈没关系再来一次这样?
逻辑有问题,你要试着以客人角度出发,或是以一个生意没那么好的店家角度出发想看看
。
作者:
glue731 (飞扬)
2015-05-06 00:38:00店家肯出面道歉解决已经不错了 很多业者宁愿息事宁人
楼主:
Alphaplus (do me a favor)
2015-05-06 00:41:00你们到底是客人的机会多些还当店家的机会多些?
作者:
shenty (我是炫踢。我很善良?)
2015-05-06 00:42:00既然店家知道这样急着冰热饮会变质,还不是只想多赚点反正出事机率这么低
楼主:
Alphaplus (do me a favor)
2015-05-06 00:43:00奇怪,怎么这么急着帮(假设有)犯错的人说话?
楼主:
Alphaplus (do me a favor)
2015-05-06 00:44:00你家人出事对方两手一摊说阿我已经出医药费了你还有什么高见?还要我想办法?那是不是以后论文乱写po上八卦版给人嘘一嘘就可以问对方那他该怎么写?
作者: phills13 (phills) 2015-05-06 00:47:00
小心钓鱼
楼主:
Alphaplus (do me a favor)
2015-05-06 00:47:00事情做错了就挨打要站好,这不是妈妈都会教吗?
作者:
shenty (我是炫踢。我很善良?)
2015-05-06 00:48:00小心钓鱼
难道20块的东西要陪10倍甚至百倍吗 这...说不过去吧
作者:
brella (府城严选臭懒趴)
2015-05-06 00:49:00XDDDDDD翻法条的话是赔三倍 XDDD
作者:
shenty (我是炫踢。我很善良?)
2015-05-06 00:49:00他们之后还是会有问题啊,都说了要客人喝到再回馈
楼主:
Alphaplus (do me a favor)
2015-05-06 00:50:00比喻法等于是扯远?那就是吧,我算开开眼界。
我支持A大,他说的很对,吃早餐不是在踩地雷,今天食品制程中有机会发生问题,店家就有责任要解决!至于有什么高见不是问A大,应该是要问店家怎么办,怎么反而问起提问者呢?
如果你觉得该店家这样做不OK 那别买有可能出问题的产品不就得了
作者: clark177 2015-05-06 00:51:00
站得不够好吗 那你要不要来站站看?
作者:
shenty (我是炫踢。我很善良?)
2015-05-06 00:51:00为何明知没降温就急着装杯,抢快不顾商品品质阿
作者:
aneerie (YaoYaoyy)
2015-05-06 00:51:00神奇的逻辑
店家也有解释和说明可能发生的原因了不是吗 所以我才反问A大 如果他是老板该怎么处理本来在讨论一杯奶茶 结果扯到打人赔医药费 这不是扯远吗
楼主:
Alphaplus (do me a favor)
2015-05-06 00:54:00我真的觉得,台湾人领22k很多时候要怪自己。
作者:
tackcalb (tackcalb)
2015-05-06 00:55:00神逻辑
作者:
oodin (Roc-A-Fella)
2015-05-06 00:55:00说的没错呀 若是自己遇上 这是一个很正常的思考点
楼主:
Alphaplus (do me a favor)
2015-05-06 00:56:00d版友,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道理你明白吗?
食物有问题不是用"机率很低"来带过...应该要0缺失才对而店家明明知道原因 却好像也没有特别改进 就是个问题
作者:
shenty (我是炫踢。我很善良?)
2015-05-06 00:56:00老板调整一下饮料包装的SOP吧,不能总要客人来品管
作者:
oodin (Roc-A-Fella)
2015-05-06 00:56:00因为看起来 此店也不是第一次让客人买到臭酸的奶茶
楼主:
Alphaplus (do me a favor)
2015-05-06 00:57:00clark版友,你帮店家想,谁帮吞一口奶茶进去的客人想?
除非你非常可以接受拿到一杯 稀罕的臭酸的奶茶...
作者:
oodin (Roc-A-Fella)
2015-05-06 00:57:00至于小心钓鱼那种推文 就免了吧 除非你真的词穷了不然没有比较高明
作者: clark177 2015-05-06 00:58:00
我是某加盟店老板 不可能不帮客人想 今天客人只要不满
我反倒对于原文推文的反应感到讶异...大家都好有包容力
作者: clark177 2015-05-06 00:59:00
意 不要说重泡 退钱 要赔偿或道歉我都会去做只是 如果今天客人只是丢一句 那你要怎么做我也很无所适从 店家的态度表明会负责
那种东西本来就是很难控制的...当天的温度 湿度都会影响
作者: clark177 2015-05-06 01:02:00
那就请消费者提出可接受的补偿方式 而不是很虚无的补一
我只是很纳闷 店家也说了如果立即反应的话会更换或退钱
这会难控制就不要做餐饮业了 连自家做菜都知道要放凉
到变质的可能性 你要提出有哪间店能掌控的如此精细吗?
作者:
brella (府城严选臭懒趴)
2015-05-06 01:03:00不如打诉讼好了,交给具独立公正性质的法院来评论。
作者:
brella (府城严选臭懒趴)
2015-05-06 01:04:00但裁判费可以就远超过20元惹 XDD
楼主:
Alphaplus (do me a favor)
2015-05-06 01:05:00照你们这样说好好先生不小心开车撞伤人法官势必得轻轻放下吧
作者:
imd337 (右转)
2015-05-06 01:05:00我也支持此篇言论,既然都知道有可能会酸坏了,应该可以分装多桶一些等凉一点在冰吧
作者: clark177 2015-05-06 01:06:00
这样讲好像不太对 好好先生表明负责 法官总不会说
如果你觉得买个早餐吃坏肚子跟你被车撞是一样的那也没有人有话说吧 科科
楼主:
Alphaplus (do me a favor)
2015-05-06 01:07:00因为事情对错不是看本身,而是看其他条件
不是凉一点就ok喔 夏天温度高 搞不好还没冰就变质了
某油品爆发食安风暴 消费者好像也没拿到赔偿ㄟ那个几十亿的大公司
作者: clark177 2015-05-06 01:08:00
所以 店家愿意负全责 消费者提出合理赔偿方式
我觉得A大及部分版友(包含我)想看到的是老板除了道歉也可以说明一下以后怎么改善,避免臭酸的问题。而不是单纯只讨论补偿方式有哪些,以上。
作者:
oodin (Roc-A-Fella)
2015-05-06 01:08:00你要不要去看前一篇 老板怎说奶茶臭酸的
楼主:
Alphaplus (do me a favor)
2015-05-06 01:09:00纳粹不是一开始就血屠百万人的,麻痺自己到底有什么好处?
作者: clark177 2015-05-06 01:09:00
然后店家须严格控管 有错要认错 挨打要站好
作者:
oodin (Roc-A-Fella)
2015-05-06 01:09:00他是直接泡好后进冰箱 不是放凉所以问题点在于容器太大 还有冰箱大小
作者:
oodin (Roc-A-Fella)
2015-05-06 01:10:00目前发生不只一次 但并没有就问题点解决生意人还要消费者帮他买冰箱?
作者:
imd337 (右转)
2015-05-06 01:11:00可以用冰镇的其实有水冷式卧式的冰箱,如果店家真想解决可以参考
作者: clark177 2015-05-06 01:12:00
不过我完全同意 A大对于店家必须解决问题的态度
作者:
imd337 (右转)
2015-05-06 01:12:00豆浆豆花常用到(比奶茶更容易变质)
作者:
brella (府城严选臭懒趴)
2015-05-06 01:13:00豆浆在天气热时,有时下午三点左右就变豆花臭掉了。
他的意思也没有泡好直接进冰箱吧...最好是能够煮起来就直接进冰箱 这才容易坏吧
作者:
oodin (Roc-A-Fella)
2015-05-06 01:14:00产品不OK 消费者可以不买 但是店家可以卖 这论调...
作者:
hcl00 (人品)
2015-05-06 01:16:00怎么可能直接泡好就进冰箱 他一定是有放凉后才冰进去
作者:
brella (府城严选臭懒趴)
2015-05-06 01:18:00可能事涉商业机密,老板有口难言。
扯到纳粹喔XDDD 会不会等等b&q之类的数字都出来了
作者:
Hiara (suofu)
2015-05-06 02:30:00偏不上钩
作者:
aria0207 (想成为魔法少女)
2015-05-06 02:30:00原po可以单就这件事讲,不要扯其他类比吗?你的类比不符合比例原则啊...
作者:
ennui (ennui)
2015-05-06 02:35:00消费者要的是不用再担心食安,不会买到臭酸的或坏掉的食物,店老板听到了吗
作者:
aria0207 (想成为魔法少女)
2015-05-06 02:36:00扯22k说真的,我也可以说台湾人一堆付小钱就想当大爷啊,看看我们的健保...
作者:
aria0207 (想成为魔法少女)
2015-05-06 02:46:00偷偷说,世界上应该没有白目一直追着德国人说纳粹曾经做了什么吧
作者:
EMWV5 (EMW)
2015-05-06 03:09:00支持原po
作者:
iemilk (Milk Wu)
2015-05-06 03:10:00不看第一句话,第二句挺实在的...像在玩踩地雷
作者:
qoo3535 (找不到人陪我看海)
2015-05-06 06:24:00不晓得谁逻辑有问题
作者:
housemale (housemale)
2015-05-06 06:33:00川岛茉树代-养我一辈子
支持这篇,一堆食安问题,消费者吃了一堆毒,结果就只能选择退费,根本把消费者当白痴,一堆人还习惯勒
作者:
SheWow (123)
2015-05-06 10:24:00他其实说的没错
作者:
chiaamay (STAYREAL)
2015-05-06 10:29:00又要网络霸凌了吗XDD犯错道歉赔钱了 是还想逼死谁
作者:
AInnor (AInnor)
2015-05-06 10:48:00食安是故意 这非故意 这都能扯在一起喔 伟灾海洋大学生
楼主:
Alphaplus (do me a favor)
2015-05-06 11:22:00我比喻用严重的例子是想要告诉大家,温水煮青蛙的道理(我知道温水煮青蛙是假,但概念是对的),如果细节上只愿轻轻带过,那如果出更严重的事他们会怎么处理呢?
作者:
aria0207 (想成为魔法少女)
2015-05-06 13:11:00我不认为这概念正确耶,因为有点无限上纲,吃到坏掉的商品有一定的配套去做补偿,你不能拿此喻彼去比较万一有更大的伤害怎样的如果店家死不悔改,大家自有公评而不去消费不是很正常吗?要求商品出包机率为0真的没有人敢这样夸海口啦
作者: bandoll (员外) 2015-05-06 14:10:00
店家发表饮料做法说臭酸难免,却没想到要改进让以后的客不再踩雷,凭这点就不足以认为是可以信任的店家
楼主:
Alphaplus (do me a favor)
2015-05-06 14:31:00如果悔改等同会被原谅,那任何人都有犯错总有退路可走的观念,又要如何要求勿以恶小而为之呢?
作者:
aria0207 (想成为魔法少女)
2015-05-06 14:33:00是啊,这是自由市场,你可以选择不原谅,不过不要把选择原谅的人打成22k活该
楼主:
Alphaplus (do me a favor)
2015-05-06 14:34:00错了便是错了,我也并没有要求店家要切腹什么的不是吗?我只是认为他们的诚意不够。你看到一件事情是错的,不等于你知道什么是最佳解吧?
作者:
aria0207 (想成为魔法少女)
2015-05-06 14:35:00勿以恶小而为之,要先定义“恶”,如果法律规定害客人吃坏肚子,店家该赔偿就赔偿,大家都没意见
楼主:
Alphaplus (do me a favor)
2015-05-06 14:37:00人不患寡而患不均,大家都领22k,你就觉得是一种“均”了,却不见真正的“不均”掩藏其后吗?
作者:
aria0207 (想成为魔法少女)
2015-05-06 14:37:00只是你拿来比较的例子看似引经据典,实际上根本文不对题呃...请问22k跟商品出包店家的责任归属有什么关联?事实不就是你是消费者,不满意他们的补偿就有去法院告的权利,没有必要要求每间店的补偿都高标准迎合每个人如果您认为故意过失跟非故意过失是同等罪,那我无话可说
楼主:
Alphaplus (do me a favor)
2015-05-06 15:20:00我有感而发22k,是因为某些人不满22k但接受了,却反过来说不接受低薪的人是草莓族。这和一些已经原谅店家的人,反过来问我是不是要求太多相像吗?
作者:
aria0207 (想成为魔法少女)
2015-05-06 16:05:00当然不像,你自己打的内容是“我真的觉得,台湾人领22k很多时候要怪自己。”我觉得立场刚好相反,付钱的是老板/顾客,对员工/店家很严苛
作者: Nodding (诺丁) 2015-05-06 22:33:00
支持本篇, 想办法解决奶茶臭酸的问题才是最基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