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地点在仁德附近
今天下午,我们家对面空地有两人在烧东西
妈妈很怕旁边的草若跟着烧起来会一发不可收拾
所以大声的斥喝他们不要焚烧东西
(他们之前也砍了空地的树 有吵架过)
他们火气一起来 说已经经过地主同意
并说我们等懂了法律再来呛声 不然就闭嘴
我说 火烧起来很危险 他们却说有准备一桶水应急(大垃圾桶那种)
对骂中有听到是为了文创艺术才会烧东西
(其中一个人的手上拿著书法作品)
所以
1.为了文创,经地主同意就可以任意焚烧东西吗?
2.请问空地焚烧物品有法可管吗?
3.他呛我们不懂法律,下次要怎么呛回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