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我也是搬来台南不到半年,
这边的人一直跟我说“人情味”这件事,
与我的认知相去甚远...
我觉得再怎么有人情味,也要基于合法的情况,
如果法律有问题就要提出修法,
在修法之前还是要遵守法律...
我种的果树被偷,
他们说分一些给邻居才有人情味。
人行道上砖块被邻长挖掉去种菜,
邻居说大家都这样,要是投诉邻长破坏公物就是没有人情味。
大家画地为王不准别人的车停在自家骑楼及柏油路,
一楼住户都说“这是我家门口,让两个位子给其他人停两台机车已经很有人情味。”
检举违停、闯红灯和占用公用地,警察回应“我们台南很有人情味,这些不会开罚的。”
楼梯间、顶楼被堆满垃圾,请邻居清理,就被骂我毫无人情味,
试问万一有火灾时怎么办?我觉得我没有依照公寓大厦管理条例检举,
而是数月来一直等待邻居主动清理,已经很有人情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