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由这篇问个问题:
如果我没看错版规的话
版规是这样写的:
分享食记请注意食品需为台南产品
连锁店若是厨师不同或店别不同 造成口味差异则不在此限
但若连锁店是全台统一中央制造 则非台南专属食品
试吃试用文请务必标明(试吃)(试用)
未坦承遭检举者将劣文水桶
也就是说如果有标注是试吃文的话那就可以在台南版PO对吧?
那么针对某些早就知道是试吃文ID所PO的文章一直攻击的意义何在?
就像这篇原PO发文的标题有两种,一种是写试吃,一种没写
试吃的还没看其实都可以先打个折扣了,进去看到推文有人说很难吃就知道这家店有争议
标题没写试吃的看看再看推文就大概心里有数了
有人会说就算没写也一定是试吃文
逻辑上来说应该是怀疑的人要举证检举才对吧?
坦白说这个ID发的食记的店家我并没有全部吃过
因为看一看我自己就先过滤掉很多店了
少数去过的几家可能原本就已经被我挑过了所以去了吃一吃也觉得很OK
虽然也有在某家店吃到钢丝这种事情发生啦XD
如果台南版的版友真的那么讨厌试吃文
我倒觉得可以建议版主办个投票
让板友来决定试吃文存废与否
不然明明就是版规允许的文章却搞得好像罪大恶极也是很怪的事情
基本上那个id之前不会写试吃 而且会整个网志复制贴上所以才会引起很多人的反感试吃后面不注明是试吃不过她是有在改进啦 所以最近我也都没嘘她了顶多看看就好
作者:
yago (☑台南彭于晏)
2015-02-28 00:14:00有人检举我才看,不然第一句自以为可爱的以兔自称我就左转了已写信给原po了,sop是这样啦,大家觉得业配,承认补试吃,没事大家觉得业配,不承认,那就当广告删文大家觉得业配,装死,水桶+劣文食记写得客观公正,大家会看写得自嗨、歌诵、捧高,只会更多反效果伦敦男孩的文章可以做为指标
作者:
yago (☑台南彭于晏)
2015-02-28 00:33:00没人检举伦敦男孩的食记,却很多人觉得这篇业配,是否是原po本身的问题呢?
因为写得太浮夸 广告不实!广告不实是有罚则的吧(?)
作者:
QkooQ (对不起,小意外)
2015-02-28 01:46:00连面纸盒都写的上去,大家觉得咧…
作者:
cdocs (skipper DOCS)
2015-02-28 07:03:00楼上正确,受害者+1,吃完会想骂人
有遇过恶质的叶配,会打电话到店家要求帮忙写文章赚钱,但如果店家拒绝就会吹毛求丝,说那间烂评
受害者+2!! 某间新开卤味跟男友去过之后就不想再去了!!不只面纸盒,连筷笼都能写…是怎样
个人觉得就让他po,他不po哪知道是地雷 XD相对的,如果有用心的老板就不会找专po地雷的写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