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检对李全教提出议员当选无效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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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黄文锽/台南报导〕
台南市议长选举余波荡漾,除了玉井区市议员候选人王峻潭对
议长李全教提起议员当选无效之诉,台南地检署也在今日下午
对李全教提起当选无效之诉。
律师顾立雄指出,如果市议员当选无效之诉被法院判决确定,
李全教将失去议员资格,无法继续担任议长。此外,如果司法
侦办议长贿选案有突破,待法院判决确定后,李全教也可以因
为被褫夺公权,失去议员资格,进而无法行使议长权责,形同
被解职。
李全教表示,有多少证据办多少事。
台南地检署表示,对李全教提出当选无效之诉,是因为掌握了
李阵营曾在选前与竞选总部总干事(即玉井农会总干事)黄澄
清,与执行长叶枝成(前乡长)曾开会讨论,找出桩脚名单,
并且发放竞选活动经费两百万元。此外,黄澄清还将30万元交
给里长候选人李丽华,由李按户发放新台币5000元贿选,以此
认定李全教涉嫌贿选,提起当选无效之诉。
法界人士指出,因为贿选案需要有主观的犯意联络及客观的行
为分担,定罪尺度相当严格,但当选无效之诉就相对宽松,不
管当事人桩脚及亲友涉入,只要候选人主观知情或容许,就可
能成立,以99年市议员候选人陈进义在台南高分院判决为例,
虽然刑事无罪,但民事仍被判当选无效,因而失去议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