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刚刚9点10分
一位从大学路弯进胜利校区的成大同学
你为了抢快逆向超车,结果撞上我的车,把我的保险杆括了一大条
我把车停在路边,你却立即肇事逃逸
敬告你尽速和我连络(站内信)
不然你妈知道考上成大的你,却因为有肇事前科而找不到工作,会很难过的
那个路口有十几只监视器,外加还有警卫证人
说实在的,你真的跑不了
都成年人了,我给你个机会,希望你对你的过错负责
为了几千块的修车费,背上前科,真的很不值得
作者:
n66 2014-09-19 22:27:00好糟糕……你要报警?
作者: av8d38 (.) 2014-09-19 22:28:00
有这种行为的人~不会因为一次的原谅就改变的
作者:
k5792688 (k5792688)
2014-09-19 22:29:00没有人受伤.不算肇事逃逸
作者:
stuxxv (咪煮)
2014-09-19 22:30:00括一条 要好几千块? 有图嘛?
作者:
wpn (难得好心人)
2014-09-19 22:31:00毁损罪不罚过失犯,不会有前科,但要学习负责。
作者:
lgh0526 (小毛线RIP)
2014-09-19 22:31:00对学生 好几千块很多好吗....
作者:
agv88 (大头)
2014-09-19 22:31:00查路口监视器!!
作者:
ZGY (夭寿骨)
2014-09-19 22:31:00想吐 手指撞到 头晕 都可以吧
作者:
stuxxv (咪煮)
2014-09-19 22:32:00虽然真的是那学生括的 那就要负责 但好几千块 蛮吓人的
作者:
wpn (难得好心人)
2014-09-19 22:33:00他有穿成大的制服吗?还是背成大的书包?
作者:
wpn (难得好心人)
2014-09-19 22:34:00脚踏车撞汽车致人死伤?有难度。
楼主: tokyoxlondon (tokyoxlondon) 2014-09-19 22:34:00
我也不知道多少钱,毕竟我也不是修车师父,但两三
作者:
wpn (难得好心人)
2014-09-19 22:35:00晚上9点的监视器除非拍脸部特写,不然恐怕要花钱消灾了。
作者:
s902131 (黄金肾斗士)
2014-09-19 22:36:00肇事逃逸有刑法的跟交通法的有人受伤就是刑法 只有车损就是交通法
作者:
wpn (难得好心人)
2014-09-19 22:36:00先找得到人再说。
作者:
s902131 (黄金肾斗士)
2014-09-19 22:37:00差别就是在刑法有前科问题 交通法罚锾解决
楼主: tokyoxlondon (tokyoxlondon) 2014-09-19 22:37:00
旁边是NET光很足的…你们懂的如果有你们的同学,敬请协助转告吧~
作者:
Hyakki (百万瓜夜行)
2014-09-19 22:38:00报警吧 成大生也不一定会上PTT
作者: silvester963 (比22Ké‚„å°‘çš„è€é—†) 2014-09-19 22:39:00
最近一则新闻一辆小黄停路边去钓虾被撞然后跑掉,行车记录器有拍下,然后警方有在媒体镜头前说该肇事车辆是肇事逃易耶
作者:
hemble 2014-09-19 22:40:00同意先报警 搞不好他不是学生不会上ptt如果你车上有行车纪录顺便提供
作者:
wpn (难得好心人)
2014-09-19 22:40:00伤害车不算伤害,是毁损,但不罚过失。
作者:
s902131 (黄金肾斗士)
2014-09-19 22:40:00刑法肇事逃逸前提是要有死或伤
楼主: tokyoxlondon (tokyoxlondon) 2014-09-19 22:41:00
早知道我也要装行车记录器了~ =__=
作者:
tomatoo (茄)
2014-09-19 22:42:00这找的到大概比登天还难吧 自行车没车牌 根本很难辨识
原po没验伤,怎么证明自己有受伤o_O,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
楼主: tokyoxlondon (tokyoxlondon) 2014-09-19 22:44:00
其实要抓人,一定抓得到
作者:
s902131 (黄金肾斗士)
2014-09-19 22:44:00有受伤 就有可能是过失伤害+公共危险的肇逃
作者:
tomatoo (茄)
2014-09-19 22:45:00为什么一定抓得到?
楼主: tokyoxlondon (tokyoxlondon) 2014-09-19 22:46:00
受伤也好,赔钱也好,你会是你所乐见的打错 都不会是你所乐见的
作者: kkmanww (哈哈) 2014-09-19 22:58:00
你可以去报警不小心按错了 文章不予置评
很好奇~脚踏车没车牌要怎抓~难不成调监视器要一路调.调到他住家为止?警察会这样帮你查?失窃车一堆警察都懒得查监视器了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14-09-19 23:00:00抓得到就不会上来问了吧....
作者:
wpn (难得好心人)
2014-09-19 23:00:00这不是刑案,警察不见得会受理滴。看开一点,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当作是天灾吧。就算找到人,报案写笔录调解开庭也是有成本的。
作者: kkmanww (哈哈) 2014-09-19 23:03:00
建议你打110留下纪录 非台南市警局的电话
作者:
wpn (难得好心人)
2014-09-19 23:04:00在台南市打110全部转到市警察局勤务中心,请就近到茄定打。
作者: kkmanww (哈哈) 2014-09-19 23:05:00
建议打110 不是亲自去派出所
作者: colin0000123 2014-09-19 23:06:00
自己是成大学生,真心觉得有些自行车骑士真的很危险,每次在大学路都看到学生任意并排超车不顾车道上的汽机车
作者: misheng 2014-09-19 23:07:00
确定是成大吗?
作者:
scps14 (重新飞翔)
2014-09-19 23:07:00你怎么知道是成大同学?另外没人受伤不算肇事逃逸吧 而且你都破坏现场了报警也来不及吧... 另外你还要举证那条刮痕是他刮的而非本来就存在
作者:
lastroom (伊达伊达碰碰)
2014-09-19 23:09:00备份先~
作者:
scps14 (重新飞翔)
2014-09-19 23:10:00最后你也没有行车纪录器 对方没有车牌 以你没受伤为前提应该是民事 民事诉讼好像要自己蒐集证据
作者:
ctx705f (键盘小妹)
2014-09-19 23:13:00支持你的行动 其他不予置评 但这种骑士的确满基掰的
作者:
shenty (我是炫踢。我很善良?)
2014-09-19 23:19:00不必PO文,请直接报警,这种车损多是私下和解写和解书解决报警的话,警察也是协助和解,对方不太可能被警察罚
作者:
kyuudonut (善良è€ç™¾å§“)
2014-09-19 23:20:00拜托报警! 不要纵容这种人
作者:
shenty (我是炫踢。我很善良?)
2014-09-19 23:22:00没报警又破坏现场,除非有录到,路上监视器拍不清车牌的
作者:
CloudJ 2014-09-19 23:22:00虽然说他跑掉很不该 但说实话 不会有前科跟肇逃问题
作者:
agil99 (cestjolie)
2014-09-19 23:23:00原波是说疑似成大学生&骑车转进成大校区,并没有说一定是
作者:
CloudJ 2014-09-19 23:24:00hung7818 你找一下法条再来说吧 对方是"自行车"唷
作者:
shenty (我是炫踢。我很善良?)
2014-09-19 23:27:00调过大白天的监视器,根本只有320P。
作者:
taidy (我家有个好动宝宝..^^)
2014-09-19 23:34:00说真的,在大学路最怕遇到逆向的自行车..特别是从巷子口出来时
作者:
james21 (天佑臺å—)
2014-09-19 23:35:00直接报警给他爽快不是最快吗
作者:
taidy (我家有个好动宝宝..^^)
2014-09-19 23:36:00依我的经验..若是被自行车撞,他人没事就算万幸了..
作者:
pttaa (被人骂不能旺旺叫)
2014-09-19 23:36:00刑法185-4是针对有人伤亡的情况,没人受伤请参考道交62
作者: albert0208 2014-09-19 23:40:00
犯了错就要承担责任 原po气头上用错辞是讨论的重点吗?怎么一堆乡民在那边混淆焦点?
作者:
zhcdog (朱狗)
2014-09-19 23:46:00你如何知道对方是成大学生 说不定是自知自己刮到车 情急之下转进胜利校区 故布疑阵 狗急跳墙 误导你方向
作者:
taidy (我家有个好动宝宝..^^)
2014-09-19 23:53:00原PO真的很倒楣..但除非现场逮到人..啊不然难度真的很高..
作者:
taidy (我家有个好动宝宝..^^)
2014-09-19 23:56:00如果行车记录器有照到脸拍的清楚的话..或许还有机会
作者:
KoWenJe (柯批)
2014-09-19 23:58:00他用错辞不是重点啊 但2总可以按吧 还在那边一定找的到XD
作者:
brella (府城严选臭懒趴)
2014-09-20 00:01:00报警和发文是两件事,发文不代表没报警,反之亦然。
作者:
scps14 (重新飞翔)
2014-09-20 00:02:00对不起,我印象没错的话,原PO的标题应该有修改过另外 查到的法条是写有人受伤才会有刑法和肇事逃逸的问题
作者:
scps14 (重新飞翔)
2014-09-20 00:06:00脚踏车真的只能当场逮人 不然这种没受伤得很难抓吧...
作者:
ahliang (MISS -6)
2014-09-20 00:07:00真的找不到,警察会帮你积极找出来吗?想想吧!找关系请警察帮你找都不太可能了!只能说他的行为很恶劣!没当场处理真的困难度颇高!不要遇到最好,遇到了真是锤心肝!别把台湾警察想的无所不能,换个角度想!
作者:
truffaut (Bon Vivant)
2014-09-20 00:12:00如果不是成大学生 那元PO要道歉 就自行车骑士就可以了说不定是富近高中生
作者:
ahliang (MISS -6)
2014-09-20 00:13:00如果你是警察,你会怎么做?我遇过住家失窃案都爱理不理!
作者:
KoWenJe (柯批)
2014-09-20 00:26:00拜托..."校园内"机车汽车可以畅行无阻是一件很扯的事好똱三年前有个同学夜深想回宿舍在长荣路大学路交口被酒驾撞
作者:
KoWenJe (柯批)
2014-09-20 00:28:00死都忘了吗 大学路胜利路长荣路早该全封起来 或是限速30
作者:
KoWenJe (柯批)
2014-09-20 00:29:00之类的 谁跟你学生是路霸 那本来就是他在校内的路好吗zzz
不过这个没第一时间找警察和拦住对方通常都没什么机会
作者:
Xaotic (Xaotic)
2014-09-20 00:32:00监视器画面公布指认就很好找了同学一定看得出来查监视器也有机会知道他住哪个宿舍
自己认赔吧!通常找不到的,监视器很多都是好看来的,刚好"角度"没拍到,我也曾经是个受害者还车头全毁
快点报警!!!胜利跟大学路交叉口 骑脚踏车的根本就是白木 明明绿灯给行人走的 脚踏车也跟着骑过马路
作者:
poming (一休)
2014-09-20 00:42:00警察不会帮你沿路调阅监视器吧~何况有的是装来装饰的
作者:
LWK (LWK)
2014-09-20 01:01:00台南用路人法治观念薄弱,今天早上才看到一个后甲国中老师违规红灯左转慢慢卢进校门,完全不管对向直行的用路人。
作者:
ap4318 (gorockboy)
2014-09-20 01:01:00现在智商跟水准早已不相干,支持找到元凶
作者:
cpks (123456)
2014-09-20 01:20:00红的明显 搞不好人家受伤 结果你付的和解金还比较多XD
作者:
Xaotic (Xaotic)
2014-09-20 01:23:00楼上你以为受伤就无敌了吗
作者: dear0729 (缥缈的风) 2014-09-20 01:56:00
不会有刑事责任只有民事~多读点书好吗...
作者:
q111175 (自助而后天助)
2014-09-20 02:07:00警察最会吃案了最好会帮你认真找= =神猪出事的话还比较可能
作者: nash121212 (王八蛋) 2014-09-20 02:47:00
车祸人走了不是就算肇逃吗??跟有没有受伤什么关系??只是车主移车好像也会被罚的样子
作者: bolieau 2014-09-20 02:56:00
可以请问一下nash是在哪里看到的吗? 还是脑补呢?
作者:
k5792688 (k5792688)
2014-09-20 03:09:00呵呵.有乙式就出险算了
作者:
wen46483 (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
2014-09-20 03:48:00直接报警就好 讲那么多干嘛 还在这po文
成大学弟脚踏车乱骑的真的很多!上次就有抢快吃对向结果让一个太太急煞又撞到我又撞到他又摔倒结果自己年轻爬起来就跑留下太太坐在地上
作者:
KT77 (小布)
2014-09-20 04:28:00不可能找到人的……而且没有行车纪录器也没办法举证是谁的
但...可能不只成大...其实很多学校周边都这样子
作者:
SDNS (ここには神さまの殿堂)
2014-09-20 07:14:00支持一下 但我认为找不到 脚踏车可没车牌
作者:
bbbean (...)
2014-09-20 07:56:00他骑自行车 你开车 是不会追上去吗== 自行车谁能多快==
作者:
mecca (咩卡)
2014-09-20 08:23:00作者: amethyst116 (紫晶) 2014-09-20 08:50:00
自行车不是动力交通工具,何来肇事逃逸ㄎㄎ毁损也无过失罪
作者:
rexdauder (something)
2014-09-20 09:09:00这样也要辱骂人? 连人家妈妈都问候?
哪里有辱骂了?也没问候别人娘亲啊!rex大是在激动什么?
作者:
ChuChuCat (ChuChuCat)
2014-09-20 09:42:00台南人骑车不意外阿 直接报警就好不用上来哭哭了
作者:
Misako (未佐子)
2014-09-20 09:48:00看讨论串真的知道现在人的水准,撞到人或东西有受伤或损伤要道歉要负责不是做人的基本道理吗,谈到法律已经是最底限了,还要挑剔是能告什么不能告什么,这不是助长自己和他人的侥幸之心吗
作者:
ChuChuCat (ChuChuCat)
2014-09-20 09:51:00别说水准,还有人文盲看不懂文章的哩,到底哪里辱骂XD
只是就事论事这样不构成刑法肇逃阿! 该道歉赔钱还是要负责
作者:
KoWenJe (柯批)
2014-09-20 09:59:00某丑猫又出现了 对他来说说人拉机都不算辱骂
作者:
ChuChuCat (ChuChuCat)
2014-09-20 10:01:00别再鬼叫啦 台南人 人肉实力强点再来 等你唷^_<
作者:
KoWenJe (柯批)
2014-09-20 10:04:00哈哈 台南人肉搜能力跟你的脸皮哪有得比 倒是你的名字曾经出现在数字版的某篇文章里面 可没人要搜你 哭哭
作者:
aa08175 (Q小贤)
2014-09-20 10:54:00直接报警阿== 况且这又不会有前科
作者:
ALEGG (吃我的波纹啦)
2014-09-20 11:01:00有猫必嘘 吃饭没冷气吹真是委屈你了
可以不要动不动就说台南不意外台南不好,不喜欢你可以搬走,我是台南人,我以台南为荣。看到你的留言真叫人火大
作者:
y387589 (超级喜欢于小文)
2014-09-20 13:19:00啾啾猫好久没出现了
作者:
NiHowMa (你好吗?)
2014-09-20 13:53:00快去报警 给你500元 快去
作者: yaosen (风一样的小孩) 2014-09-20 14:18:00
如果这么在乎怎么会来po ptt 而不是去报警...
作者: yaosen (风一样的小孩) 2014-09-20 14:39:00
或许是吧,但还是觉得如果吞不下这口气,还是去报警的好
作者:
OO2 (王小虎)
2014-09-20 14:49:00有当下报警吗 之前也有一个南一中的小弟弟违闯红灯 颇ㄏ
作者:
q504658 (KerKer)
2014-09-20 15:15:00颇呵 进成大就是成大学生? 什么逻辑
作者:
gedicht (Sebastian Deisler)
2014-09-20 16:23:00对不起看到背上前科我就想嘘,警察找到人也是做笔录后劝你们和解为主,现在阁下摆明是要告人囉?
作者:
gjcl6 (789)
2014-09-20 16:34:00从这篇推文就可以看出现在人的水准根本科科
作者:
Xaotic (Xaotic)
2014-09-20 17:59:00因为会用ptt的多数都是...
楼主: tokyoxlondon (tokyoxlondon) 2014-09-20 18:57:00
如果要提告的话,我马上就会提告了PO这篇文章,主要是希望这位同学对自已的行为负责至于警察要不要办,那是警察的工作如果大家觉得警察不会办案,那是代表着什么?不觉得间接的骂到自已的家乡了吗?? 真令人哭笑不得文章的精神在于“勇于负责”这位肇事的同学,不要恼羞成怒,用id嘘文阿
作者:
ChuChuCat (ChuChuCat)
2014-09-20 19:27:00这个板的程度就是这样 明明提告是正确的硬要嘴砲还有一堆阅读障碍的也来乱 都讲疑似了 看不懂吗xd台南的交通只要有眼睛的都看得出来 还真别说阿~~
楼上我建议你去八卦板战才会被推爆 在台南板战台南根本自讨苦吃...
作者:
KoWenJe (柯批)
2014-09-20 20:05:00好无聊噢 丑猫讲来讲去就那几句话 完全没战力 给他一个넱推表示已读好了 另外原po 你遇到这件事想讨回公道是一回1事 可你说不要脑羞而... 代表你也知道你这篇根本故意打成这样 你被撞干人家妈妈屁事 要是我是凶手看到你这篇根本zzzzz最后再给某猫ㄧ句话 去把文章看清楚 他第二句就打一位从.....的成大同学 这应该很明显是肯定句吧 还是你国中老师比较烂导致你现在到处秀下限???
作者: frankchin (chin) 2014-09-20 20:29:00
成大法研来参战噜~ 好啦前面都教完原po了,哥只是来看
扯到妈我是觉得真的很无聊在fb发就算了,这里不是个版XDD
作者:
zz45698 (我)
2014-09-21 13:49:00去成大散步的路人不行吗
作者:
m8134 (m8134)
2014-09-21 19:08:00我骑脚踏车逛过一小时哈佛 所以我也是哈佛学生
作者:
SS327 (蛋头)
2014-09-21 20:09:00有啥好嘘的 绝大部分都成大的学生
作者:
saul17 (阿尧)
2014-09-21 20:50:00仔细查某猫一下,他是住新竹耶,跑来台南版欠嘘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