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想请问工程论坛的法律效力

楼主: o07608 (无良记者)   2014-06-25 15:51:01
南铁东移案一直在吵,自救会希望市政府开听证会
但目前政府只有开过公听会和工程论坛(公听会还开不下去._.)
想请问这个所谓的“工程论坛”在法律上有任何效力吗;
还是只能大家开心讨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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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BUCKXMR (träume)   2014-06-25 15:57:00
没有...法律只规定要开公听会工程论坛是为了自救会那时候提出的王伟民规划版而让双方提出说明,比较一下两方的规划
楼主: o07608 (无良记者)   2014-06-25 15:59:00
那听证会呢?听证会比公听会还有法律效力吧所以自救会希望能开听证会
作者: XBUCKXMR (träume)   2014-06-25 16:00:00
在南铁这个征收案中,听证会也没有强制效力也就是说,听证会不是必要程序,举办也没有效力
楼主: o07608 (无良记者)   2014-06-25 16:01:00
为什么0.0?希望解惑!
作者: XBUCKXMR (träume)   2014-06-25 16:01:00
这一点也经由声援自救会的某成大法律系教授承认了可以看一下土地征收条例第十条
作者: parislove3 (艾草糖)   2014-06-25 16:05:00
http://goo.gl/rvs5w4 去年11月的新闻 倒数第二段 自救会自己人都打枪说听证会无效了
楼主: o07608 (无良记者)   2014-06-25 16:08:00
原来如此(笔记)
作者: onetwo01   2014-06-25 16:26:00
如果上面那篇讲的是真的,那这个东西开不开没什么意义因为从头到尾就不是工程的问题.
作者: faith1991 (漫长的告别)   2014-06-25 21:13:00
若真开听证会 只会让焦点更模糊而不了了之工程论坛都可以让他们扯东扯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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