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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目降绿色环境阵线对台南市政府声明的回应
<<攻防战>>
我们看到了市府对龙灯事件的回应,失望透顶,把责任推给厂商,推给法令回避我们对市
府审核处理过程的种种质疑,这就是我们现在的政府态度。我们亦迅速做出回应:
市府回应
1. 对于龙灯公司拟在新化设厂引发疑义,市府要求龙灯公司尽速召开说明会,与市民及关
心本案相关人员面对面沟通说明清楚。
2. 龙灯公司取得之土地为丁种建筑用地,其前身为“爱惠兴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化厂,
而非农地,在不违反“台南市政府办理非都市土地丁种建筑用地容许作工业设施使用之
低污染事业认定作业要点”规定前提下,是可以兴建建筑。
3. 龙灯公司在台南市的公司登记名称为“龙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母公司为上市
公司,也是跨国企业,公司原籍为加拿大,在世界各国也拥有很多科技专利许可证明,
属农业生物科技性质。
4. 该公司未来如要设厂制造“农药原体”或“掺配制品”,应依环保法令向本府环保局申
请许可,并符合农药工厂的设厂标准,由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会衔审查通过后才能设厂
。
5. 目前龙灯公司尚未取得设厂许可,市府会在环境维护及市民权益保障前提下,严格把关
,并请龙灯公司尽速对外说明。
大目降绿色环境阵线回应
1. 请市府出示公文证明,于新闻中发布是否真有如回应中,对龙灯提出要求。且民众质疑
点不仅针对龙灯,亦是针对市府,请市府也回应,若真如回应中为市民权益把关,那么
为何从去年1月说明会至今,都未再有任何居中协调的工作?且既然已发建照,难道政府
对这大型开发案一无所知?以致无法与民众说明?若是一无所知便核发建照,是否有程序
瑕疵?若是明知其生产品项与产量,面对民众抗争却如事不关己,请问这是一个什么以
市民权益保障为前提的政府?
2. 由目前公开的资讯证明,龙灯明明是高污染的事业,根本不适用“台南市政府办理非都
市土地丁种建筑用地容许作工业设施使用之低污染事业认定作业要点”。若属低污染的
产业,请市府提出厂商生产品项与产量资料,说明市府为何能判定其为低污染?是否有
相关会勘、专家审核等相关纪录与资料?若真的龙灯符合所谓低污染的认定标准,我们
要求市府召开审查公听会,大目降绿色阵线将邀请专家学者陪同参与公听会。
3. 生物科技公司只是名称不同,生产的产品本质还是农药,一样会毒死人,多国专利只是
更能证明他们制毒能力高超,可以制造更多毒药而已,跨国集团更黑心,污染完台湾拍
拍屁股就走人,前车之鉴已经很多了,谁会再相信,毕竟不是自己的家园。请市府勿蒙
混带过,我们要求市府与厂商提出厂商将于新化生产的品项、产量、厂区配置、污染防
治设施、设备等资料。
4. 此点第三句,直接呼了第二句一大巴掌,且若依照此点进行,就必须依照"环境影响评
估细目及范围认定标准"中附表一第七款的规定,“农药原体制造工业,指农药原体合
成、制造工业(无合成作业之加工业除外)。”都须进行环评。
5. 此点跟第一点说一样的话,且令人无法接受,龙灯已对外界宣布今年6~8月动工,请问
未取得设厂许可又如何已能宣布两个月后即能动工。请市政府别把新化人当愚民,这么
大的开发案,目前未取得设厂许可,请问市府能在两个月内完成所有审核吗?若没有民
众抗争,是否就可让财团迅速过关? 既然如此,我们亦要求参与市府开放民众参与设厂
许可审核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