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制止不听 屋主被判刑
记者吴孟珉/台南报导
违建小心触法,市府工务局去年共移送八件违建案予地检署,均是违建制止不听,其中
一件甚至被判刑六个月,且不得缓刑,若易科罚金屋主也得交一○八万,可说是得不偿失
。
工务局去年底最新移送案例是位在安南区台湾历史博物馆附近的四户社区型别墅。该四
户在交屋后将屋后法定空地增建至三楼。
附近民众连续向市府检举,违建人却置之不理,除多次向工务局提出法外施恩的诉求外
,私下无视勒令停工之制止持续增建;更利用公文往返之行政流程时,持续抢建赶工,企
图在覆勘时程下抢建完成。
工务局表示,在违建人刻意阻止现勘的情形下,拍照取得违法增建的照片并在汇整后,
立即依据违反建筑法移送台南地检署侦办。
工务局使用管理科表示,为防止新违建的产生,因此针对民众新建房屋在领得使用使照
后,违法二次施工之增建,只要接获检举及现场勘查属实后,就会依情节移轻重送法办。
依建筑法规定,除强制拆除其建筑物或勒令恢复原状外,并可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科或并科三万元以下罚金。
去年共移送八案,其中位在中西区的违建案,违建人还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且不得缓
刑。除了留下前科纪录外,若是花钱消灾,工务局统计也得缴交一○八万元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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