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三点,路过成功路上的某私立美语补习班。(于成功国小对面的巷子里)
发现里头的小朋友(大概4~5岁,约5~6人)站在外头的阶梯。
对面是一名应该是该班的导师再对小朋友们指指点点。
因为觉得很奇怪,所以我停下车观察情形。
再听到“等到没人在看你们,你们才能进去睡午觉”
认为老师是在处罚学生,所以我过去希望停止这样的处罚。
结果也很自然,那老师很凶地朝我走来。
大骂看什么,关我什么事阿。
并说那是再让小朋友晒太阳,数人头,看有多少人在看他们。
什么处罚,就是这样现在的小孩才难教,八嘎鸭肉!
被那老师数落一顿后,小朋友就被老师带进教室了。
我想请问台南版的各位,这样的行为你们会怎么看待?是处罚还是课外活动?
如果你是家长,能接受小朋友到这种地方学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