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311200368-1.aspx
鲜鱼汤店老板林国庆涉嫌伙同友人共谋向早餐店泼漆,引发火警造成1死,
南检今天声押3人,台南地院裁定交保,限制出境。
台南市东区东门路一段昨天清晨5时许发生火警,火苗从早餐店窜出,
火势延烧周遭民宅,不仅数间透天厝顶楼受到波及,
早餐店后方出租房间数十间全数被烧毁,一名曾姓独居老人来不及逃出,
葬身火窟。警消以为这只是单纯火警,
但早餐店张姓老板娘向警方供称起火前遭泼油漆,她只看到逃离现场、
涉嫌泼油漆的男子背影。警方展开调查,逮捕涉案的林国庆等4人。
警方发现林国庆和张姓老板娘平日有纠纷,又想逼张姓老板娘退租早餐店,
以利鲜鱼汤店扩大营业,前天深夜伙同黄财顺、何时闻情侣档及蔡志文共谋泼漆,
由蔡志文动手。林国庆更事先关掉自家门前的监视器。
警方今天将涉案4人移送台南地检署,南检讯后,
向台南地方法院声请羁押林国庆、蔡志文及黄财顺,何时闻以新台币10万元交保。
台南地院下午召开声押庭,裁定林国庆、黄财顺分别以30万元交保,
蔡志文以10万元交保,但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
检方认为林国庆等人涉嫌杀人、放火、毁损及恐吓、危害安全,
但台南地院认定杀人、放火等罪嫌有待查证,
毁损、恐吓、危害安全等罪刑度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依刑事诉讼法规定,
不得驳回被告具保声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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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这次烧死人
鱼汤店老板应该会继续泼早餐店漆
反正顾客不会知道
就像鱼汤店老板抱怨的
蔡志文技术差,以往泼漆都没发生意外,想不到找了这个“噗拢共ㄟ”,
泼漆泼成死亡火警,就连自己的鲜鱼汤店也没了,实在太倒楣了!
※ 编辑: rpg 来自: 219.85.204.32 (11/20 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