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 自救会要求听证会 市府说明

楼主: EvilWind ( )   2013-09-14 21:34:37
市府今天对听证会效力提出了更详细的说明:
刊登发布日期:2013/9/14 下午 04:55:35
消息内容
对于自救会代表要求市府依行政程序法第107条第2款规定在都市计画委员
会审议前办理具有法律效力的听证,台南市政府说明如下:
1.有法律效力的听证是一个严格的法定程序,就如同法院审理案件的“言
词辩论”程序一样,取代行政首长的决策权,其前提必须是法律明文规
定“应”听证的“强制听证”。
2.行政程序法第107条第2款规定的“任意听证”,即便举行,依同法第108
条第1项的规定,并不具有强制力,不能约束行政机关,听证结果也仅供
行政机关斟酌参考,与自救会所要求具有法律效力的听证不同。
3.目前都市计画法并无法律明文规定可执行具有法律效力的听证,如由行
政首长依行政程序法第107条第2款于必要时依职权决定举行听证,其结
果也仅供参考,与自救会诉求不符。
4.听证是行政程序中的“当事人参与原则”的落实,但当事人参与的途径
非仅听证一途,还可以陈述意见、阅览卷宗,这些都是法律赋予行政决
定当事人的基本程序保障。目前都市计画法进行的各项法定程序,包括
透过都市计画委员会的各种不同层级的审议,邀请利害关系人到场陈述
意见、举行公开展览广纳各界意见等都是当事人参与原则的实践。台南
市政府已承诺,都市计画委员会审查攸关铁地下化都市计画变更时,会
邀请拆迁户代表到场陈述意见,市府并将到各里举行沟通互动座谈会,
并在区公所设咨询站,供拆迁户更了解自身权益的保障,这些程序都是
落实民主程序中的公正、公开原则,其效果更胜于举行一场没有法律效
力的听证会。
http://ppt.cc/ieIq
作者: Carresix (家乐六)   2013-09-14 22:25:00
感觉原po都在替市府发声明稿
作者: vul3xu (妮妮)   2013-09-14 22:30:00
感觉自救会又要跳针跳针跳针了...
作者: rayven (掷筊才是真正云端运算)   2013-09-14 23:02:00
1楼好眼光,这肯定是市府打手 叭~~~
作者: SoloHomerun (东边森林赶羚羊)   2013-09-15 00: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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