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我还一直说市府干脆办听证会好了
不过现在看来
事情还是要回归到行政程序上
如果于法无据 就算办了也没有效力
那么自救会再拿"沟通管道"来砲轰市府 事实上是骂错人了
请恕本人一点的主观 就是自救会要的沟通管道
就算是交通部出来办
可能也会跟三月仁德区的公听会一样 闹哄哄 吵到无法讨论 毫无结论的闹剧一场
所以目前来讲
若市府举办听证会于法无据 会中结论也无效力
那就不需要浪费时间作毫无效益的事情
若交通部出来办
我不敢保证现场会有多少抗议团体 多少人制造冲突 制造噪音场面
所以不管如何 我本人还是很悲观啦 不管谁来办都一样
民粹的另一面就是无法就专业面来沟通
所以沟通管道嘛 听听就好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