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警察局第一分局针对4日下午于龙山活动中心事件之说明
刊登发布日期:2013/8/5 下午 11:29:30|最后修改日期:2013/8/5 下午 11:29:30
一、8月4日下午民进党苏主席及赖市长连袂出席在龙山活动中心举行服贸冲击座谈会,台
南市铁路地下化自救会成员十余人穿着印有标语的T恤在会场外举白布条表达意见,后因天
热,部分成员在会议工作人员协助下,进入会场旁听,并未干扰议程进行,过程平和顺
利。
二、就在会议结束,苏主席及赖市长分别与出席人士握手感谢准备离场时,突然有位年轻
人站上椅子,作势要扑向苏主席及赖市长,市府维安人员基于秩序的维护与首长的保护,
以最小必要的身体接触将其自椅子上拉下,因重心不稳跌至地面。事后该名成大零二社团
张同学坚持提告,台南市政府东门派出所请其先至医院擦药再回警局作笔录,张同学表示
不愿前往医院,遂直接至派出所制作笔录,并于晚间6时50分许由成大冯主任教官及自救会
苏会长自派出所接往用餐。
三、台南市政府警察局声明如下:
1.张同学并非当天会议受邀出席人员,且未与自救会成员在一起表达意见,故现场维安人
员并未特别留意。
2.会议结束散场时一片喧哗,张同学突如其来站上椅子作势扑向苏主席及赖市长的举动,
维安同仁基于对首长安全的保护,将其自椅子上拉下,是勤务的标准作业程序与必要的身
体接触,并未逾越执法界限。
3.因张同学坚持提告,辖区负责派出所建议先接往医院检视是否受伤并擦药,为张同学拒
绝。经派出所同仁检视除身体并无明显擦伤或其他伤害,张同学也拒绝就医。
4.对于维安的执法,赖市长与民进党执政六县市首长已于日前发表声明要求警察同仁,必
须坚守依法行政的界限,不能逾越、不能过当,并在7月31日的治安会报再次向警察首长们
要求下达此一指示,务期基层同仁都能清楚市府政策。对于昨日发生的意外,本局必须声
明,维安同仁依标准勤务作业程序执法,并未逾越界限,对于张同学的坚持提告与拒绝就
医,本局充分尊重,并完成法定的程序(受理及制作笔录),将依法送地检署续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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