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盾法先前在南铁地下化曾被网友热烈讨论过,
许多人也已提出说明潜盾法难以施行。
但最近自救会又拿潜盾法来质疑,
还批评赖清德市长和先前的铁工局长“说话不算话”、“失忆”,
http://ppt.cc/zO7Y http://ppt.cc/7bNr
通篇言论令人叹为观止!
不过也有网友提出反驳及提供铁工局的回函说明,
分享给大家参考囉!
(以下为原文转贴)
https://www.facebook.com/iLoveTainanSubway/posts/600520776655371
铁工局回函说明99年所提及双圆潜盾法之情况
99年8月3日(后更正为2日),铁工局中部工程处第六工程段挂牌的时候,曾经提及“拟采
潜盾法”,很多人都只看前半段:
“过去在台北与高雄进行铁路地下化,都是采用明挖再掩埋的方式,在现有铁道旁先施
工,以免影响铁路运行,但征收的范围变大,如果能改采潜盾开挖方式,不必将地面挖
开,可直接在铁道下方施作,影响小,”
但却忽略了后半的但书:
“‘但必须克服技术,同时也须让台铁同意才可行’,铁工局‘会在完成评估后’努力进
行。”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5/5762194.shtml
从这语意看起来,当时应该是还没有完成评估,也就是还没有确定改采潜盾的状态。但后
来显然是将这作法否决掉了。
因此个人先前曾向铁工局询问过这潜盾相关问题,虽然已曾在一些文章中提到并说明部分
资讯,但一直还没有将回函原文贴上来,看最近又屡屡提到99年潜盾的问题,因此分享给
大家参考。
由于该回函只有一点是有关潜盾的回复,其他几点无关的就先不放了。回函内容:
五、本局于规划阶段末期(97年中至98年初),曾针对“永久轨设于现有铁路两侧,采用
二个单孔单轨潜盾隧道”方案进行研析,因该方案无法减少用地征收,且潜盾隧道施工易
引致地表沉陷,有施工期间营运安全风险增加之缺点,而先被筛选剔除,不予采用;至于
设计阶段评估“双圆潜盾工法”之缘由,系本局于规划阶段98年6月举办“台南计画”公听
会时,曾向与会民众表示:“有关施工可考虑用‘潜盾工法’部分,本计画规划采‘明挖
覆蓋工法’,俟计画奉核后,细部设计时会妥为考量。”,故于99年5月委托台湾世曦公司
进行设计作业,曾针对“明挖覆蓋工法”及“双圆潜盾工法”进行审慎且客观之评估检
讨,在全面考量后,因无法减少用地征收及在前述工程风险管理方面,“明挖覆蓋工法”
优于“潜盾工法”,故于99年10月确定采用“明挖覆蓋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