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026312345 (阿k)》之铭言:
: https://www.facebook.com/TainanRailway
: 一.
: 96版的要拆的房子只是每间房子的(后院)小部分 在铁路东.西两侧 做(临时轨道)
: .没影响到房子的主建物.98年重改路线的东移8米是要整间房子都拆掉
: 连根拔起.全家滚蛋 拆整条路座新铁路.叫一群住四.五十年的老人家 情何以堪
: 年轻人要有同理心.将心比心.台铁自己土地一堆不用.要抢争民地.强拆民房
: .台铁已负债累累.哪来的钱征收民地.台南地下化就用自己土地(原轨道的地)
: 开发利益补偿回馈轨道建设做示范案例.再用一个以“公共建设”
: 之名来强征民地你说现在的工程定案的计画比96年草案还要少拆房子.
: 96年版本没东移.每个人的家都还在只有被征收一小部分
如果以上这段是自救会成员所寄给你的内容
我觉得奇怪的是,依自救会以其官方帐号所发表、应是其所拟论点之陈情文:
http://www.facebook.com/FanTaiNanTieLuDeXiaHuaDongYi/posts/405209266212833
此网页自救会陈情文之“说明”部分第二点:
“二、......台南铁路地下化工程96年 9月综合规划修正计画中,先于现
有轨道东侧施作临时轨,再于现有轨下方施作永久轨,最后拆除东侧临
时轨。征收土地37,171m2。房屋拆迁总楼地板116,996 m2。土地及建物
补偿费35.4亿元。然而,本案扩大征用现有轨道东侧土地,施作永久轨
。征收土地51,418 m2,大幅增加增收土地1.4公顷,大幅增加38.3%。
房屋拆迁总楼地板95,586m2略减2.1万m2,仅减少18.3%。土地及建物补
偿费33.5亿元,略减2亿元,仅减少5.6%。”
如依自救会成员现在所说:“每间房子”都是从原本只拆后院变成“都要
拆到主建物。请问楼地板面积为何减少?
另我一直有个疑问,我自己的想法如下,还请各领域专业板友们不吝指教:
依上面那段征收拆迁及补偿情况,再回到说明之第一点自救会本身所提及:
“土地法施行法第四十九条:“征收土地于不妨碍征收目的之范围内,应
就损失最少之地方为之”之限制。”
96年案补偿费共需35.4亿元,98年案之征收土地面积增加、但楼地板遭拆
迁损失面积减少,导致总补偿费减少为33.5亿。
补偿费照理说应均为相同估价方式所计算出,在这种情况下,总补偿费减
少,相对应可视为遭受损失之户数或各户之“总损失减少”。
因此依土地相关法令对于征收之规定,个人认为98年核定案比起96年案应
是较符合法规要求的规划。
不知以上解读是否有土地估价、法规、都市计划等相关专业板友可给予指
教以上说法是否合理或有什么错误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