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宽恒贪污伪造文书 一审判刑合计8年4月
2024/7/26 10:10(7/26 10:19 更新)
(中央社记者苏木春台中26日电)国民党籍立委颜宽恒涉及诈领助理费、房屋假买卖、窃占
国土等案,台中地院审理后,今天依贪污罪判7年10月、伪造文书罪判刑6月得易科罚金、窃
占国土无罪,全案可上诉。
依据检方起诉书,颜宽恒位于台中市沙鹿区豪宅,涉嫌侵占国有地1097.14平方公尺,民国1
10年选举期间遭告发后,颜宽恒、建设公司负责人林进福以“借款”形式,将新台币4541万
元借予设计公司负责人张女,张女再以相同金额向颜宽恒与颜宽恒妻陈丽凌、颜宽恒胞弟颜
能贤购买所涉及土地及建物,这部分涉及伪造文书。
此外,检方侦办时发现,颜宽恒疑似用林进福当作人头诈领助理费108万元,全案112年4月
间依窃占、伪造文书与贪污治罪条例等罪嫌,将颜宽恒等人起诉。(编辑:萧博文)113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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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407265003.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