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暑假七月发生的事情,拖到现在4月中,中间去过分局做笔录,到地检署开过一次侦
查庭,终于拿到不起诉书告一个段落。
一方面自己做个回顾 一方面分享一下这次的经验
去年暑假中,带着小孩到大雅中科公园玩水,这里弄得真不错,第二年带小孩来玩水了,
除了固定的喷水设施以外,周围也放了许多大水桶,供民众填充水枪,如果不是发生这种
鸟事,倒是挺推荐带小孩来这里玩水的
因为孩子还小,不会自己填充水枪,所以我蹲在水桶旁帮他装水
这时旁边一个约莫四岁的小屁孩,就拿起手中大管的水柱枪往我身上喷水
我对他说,我没有要跟你玩,不要喷我
小屁孩不理我,又拿起水枪喷我
我把他手中水枪拍开,大声凶他,叫你不要喷还喷!
这时候小屁孩的妈妈就出现了,高喊:你怎么可以推我孩子,他只是个孩子啊!
然后小屁孩的阿嬷、舅舅 什么的,这时候都出现了
小屁孩的妈妈歇斯底里地喊,你对我小孩道歉,不然我要告你伤害!
小屁孩的阿嬷在旁边帮腔,唉呦,小孩的手臂都挫伤了啊!
小屁孩的舅舅身材魁武,说我们到旁边挑啦!
我说是你不管好你的小孩,这种小事情,你坚持要告就告吧
小屁孩的妈妈说,好!你别走,我这就报警
10分钟后,两名警察来了,听完双方的陈述,其中一名警察把我带到旁边,说你就道个歉
就解决了吧,不然之后还要请假出庭,这种事情很多的啦
可以理解警察试图让事情简单解决的心态,不过我自尊心比较强,看不惯这种动辄用告人
来逼迫道歉的做法,我说他们要告就告吧
警察就请我先离去,带对方去验伤报案
几个小时之后,大概对方报完案了,我接到警察局的来电,说对方要先申请调解什么的,
说会寄调解通知书给我
隔了一阵子,收到调解通知书,查了一下调解是怎么一回事
想想要我道歉是不可能的,对方既然存心找麻烦,调解也只是浪费时间而已,就打个电话
去调解委员会告知,我不打算出席
不过调解单位的接电话人员好像对这举动很陌生,问了其他人以后才说,不用打电话告知
,很多人说不来后来还是来了,当天没出现他们会再电话联络
好吧,是你们坚持要浪费时间我也没办法
到了调解预定时间,调解委员会打电话来,我还是一样告知不打算出席
又过了一段时间,某天晚上两名员警到我住的社区,送笔录通知书来了,问我知不知道被
告
我苦笑着说,知道
之后就按通知书的时间,到大雅分局做笔录,这些经验到是挺难得的,在一个小房间,一
名员警一边录影一边做笔录。做完笔录,员警说,我看这件案子对方也没什么证据,不过
我们还是要送检察官处理。
好吧,就让检察官处理吧。为了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要消耗这么多司法资源。
又过了一段时间,收到地检署的传票,要到台中地检署开侦查庭
平常不去旧市区的,顺便去逛逛吧
侦查庭当天,对方迟到没出席,很无聊的把事件经过再说一次给检察官听,实在不懂开这
侦查庭的意义是什么? 都已经写在笔录上了
最后检察官问,是否有意愿和解? 我说,是对方要找我麻烦,我不打算和解
总之我没做错事,没有让步的可能
话说地检署侦查庭的格局超八股的,什么年代了,检察官和书记官高高在上,坐这么高不
怕跌下来吗? 不过没有白目到把这种想法说出来
出来之后就在附近走走,逛逛宫原眼科,买点伴手礼
然后就是收到不起诉处分书了
不起诉处分书中的理由很清楚,也很合理,和我的想法一样,不过没出意外还是挺欣慰的
主要理由其一,没有决定性证据证明我伤害,而刑法主张要有积极证据,才能认定有罪。
主要理由其二,虽然对方有提出验伤单,但验伤主诉也只是对方的一面之词,无客观的伤
害事实。
平常新闻中莫名其妙的判决看多了,多少还是会有点担心会不会仅凭对方的一张验伤单就
起诉,不过还好一切正常。
一场闹剧就此落幕,可喜可贺
不过对目前的司法制度还是觉得挺有问题的
这种一面之词就可以控告对方,给对方找麻烦,还浪费一堆司法资源
难到没有机制可以更早期的喊停吗? 这种事就让别人去烦恼吧 我要去庆祝摆脱鸟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