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 在公园玩被怪兽家长告伤害(已不起诉)

楼主: chucloud (楚云)   2024-04-19 16:48:32
去年暑假七月发生的事情,拖到现在4月中,中间去过分局做笔录,到地检署开过一次侦
查庭,终于拿到不起诉书告一个段落。

一方面自己做个回顾 一方面分享一下这次的经验
去年暑假中,带着小孩到大雅中科公园玩水,这里弄得真不错,第二年带小孩来玩水了,
除了固定的喷水设施以外,周围也放了许多大水桶,供民众填充水枪,如果不是发生这种
鸟事,倒是挺推荐带小孩来这里玩水的
因为孩子还小,不会自己填充水枪,所以我蹲在水桶旁帮他装水
这时旁边一个约莫四岁的小屁孩,就拿起手中大管的水柱枪往我身上喷水
我对他说,我没有要跟你玩,不要喷我
小屁孩不理我,又拿起水枪喷我
我把他手中水枪拍开,大声凶他,叫你不要喷还喷!
这时候小屁孩的妈妈就出现了,高喊:你怎么可以推我孩子,他只是个孩子啊!
然后小屁孩的阿嬷、舅舅 什么的,这时候都出现了
小屁孩的妈妈歇斯底里地喊,你对我小孩道歉,不然我要告你伤害!
小屁孩的阿嬷在旁边帮腔,唉呦,小孩的手臂都挫伤了啊!
小屁孩的舅舅身材魁武,说我们到旁边挑啦!
我说是你不管好你的小孩,这种小事情,你坚持要告就告吧
小屁孩的妈妈说,好!你别走,我这就报警
10分钟后,两名警察来了,听完双方的陈述,其中一名警察把我带到旁边,说你就道个歉
就解决了吧,不然之后还要请假出庭,这种事情很多的啦
可以理解警察试图让事情简单解决的心态,不过我自尊心比较强,看不惯这种动辄用告人
来逼迫道歉的做法,我说他们要告就告吧
警察就请我先离去,带对方去验伤报案
几个小时之后,大概对方报完案了,我接到警察局的来电,说对方要先申请调解什么的,
说会寄调解通知书给我
隔了一阵子,收到调解通知书,查了一下调解是怎么一回事
想想要我道歉是不可能的,对方既然存心找麻烦,调解也只是浪费时间而已,就打个电话
去调解委员会告知,我不打算出席
不过调解单位的接电话人员好像对这举动很陌生,问了其他人以后才说,不用打电话告知
,很多人说不来后来还是来了,当天没出现他们会再电话联络
好吧,是你们坚持要浪费时间我也没办法
到了调解预定时间,调解委员会打电话来,我还是一样告知不打算出席
又过了一段时间,某天晚上两名员警到我住的社区,送笔录通知书来了,问我知不知道被

我苦笑着说,知道
之后就按通知书的时间,到大雅分局做笔录,这些经验到是挺难得的,在一个小房间,一
名员警一边录影一边做笔录。做完笔录,员警说,我看这件案子对方也没什么证据,不过
我们还是要送检察官处理。
好吧,就让检察官处理吧。为了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要消耗这么多司法资源。
又过了一段时间,收到地检署的传票,要到台中地检署开侦查庭
平常不去旧市区的,顺便去逛逛吧
侦查庭当天,对方迟到没出席,很无聊的把事件经过再说一次给检察官听,实在不懂开这
侦查庭的意义是什么? 都已经写在笔录上了
最后检察官问,是否有意愿和解? 我说,是对方要找我麻烦,我不打算和解
总之我没做错事,没有让步的可能
话说地检署侦查庭的格局超八股的,什么年代了,检察官和书记官高高在上,坐这么高不
怕跌下来吗? 不过没有白目到把这种想法说出来
出来之后就在附近走走,逛逛宫原眼科,买点伴手礼
然后就是收到不起诉处分书了
不起诉处分书中的理由很清楚,也很合理,和我的想法一样,不过没出意外还是挺欣慰的
主要理由其一,没有决定性证据证明我伤害,而刑法主张要有积极证据,才能认定有罪。
主要理由其二,虽然对方有提出验伤单,但验伤主诉也只是对方的一面之词,无客观的伤
害事实。
平常新闻中莫名其妙的判决看多了,多少还是会有点担心会不会仅凭对方的一张验伤单就
起诉,不过还好一切正常。
一场闹剧就此落幕,可喜可贺
不过对目前的司法制度还是觉得挺有问题的
这种一面之词就可以控告对方,给对方找麻烦,还浪费一堆司法资源
难到没有机制可以更早期的喊停吗? 这种事就让别人去烦恼吧 我要去庆祝摆脱鸟事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