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捷运吊臂事故1死15伤 监院纠正中捷、劳动部职安署
2024/4/10 12:32(4/10 12:50 更新)
(中央社记者陈俊华台北10日电)台中捷运去年5月发生事故,酿1死15伤。监委王幼玲今天
说,起重机吊臂掉落,导致中捷旅客伤亡,劳动部职安署对国内营造业长期轻忽工安、台中
捷运错失事故紧急应变时机,遭监察院纠正。
监察委员王幼玲、王丽珍、叶宜津透过新闻稿表示,民国112年5月10日台中捷运一列由北屯
总站往南开往高铁台中站的列车,因来不及应变,撞上飞落到捷运轨道上的塔式起重机伸臂
,造成1死15伤。
监委说,这次拆除塔式起重机的建筑,位于台中捷运乌日文心北屯线限建范围内,由台中市
政府审查核发建造执照及备查开工申报的施工计画书,但该建筑属丁类危险性工作场所,非
经检查合格不得使劳工在该场所作业,并由职安署中区职安中心造册专案列管。
监委指出,因塔吊施工安全涉及劳安及交通等层面,但职安署未能副知涉及的目的事业主管
机关,又未将塔式起重机竣工检查合格副知台中市府,横向联系机制确有疏漏。台中市府都
发局办理现场勘验时,已查核确认塔吊作业资料,却未加以控管并视情况勘验有无危害公共
安全性,塔吊管理作为确有不足,有待检讨。
调查发现,本案现场作业劳工在从事塔式起重机拆除时,未依规定采取塔吊原设计的操作方
法吊升荷物,且未采取安全作业方法,便宜行事迳以铁制板手充当假固定插销,且采拖拉方
式拆除塔吊物件等不当方式作业,导致拆除机伸臂产生弯曲力矩而弯折破坏,被拆塔吊桁架
掉落未管制的捷运轨道。
监委指出,相关作业人员领有合格专业证照,具10年以上操作经验,但操作不当的情形屡见
不鲜,导致工安灾害层出不穷。劳动部职安署长年来仅凭消极职场减灾宣导及罚锾,不具吓
阻事业单位及起重机操作员效果,凸显劳动部职安署对国内营造业长期轻忽工安,核有违失
。
监委表示,这次事故列车属下行列车,当日从12时27分03秒时,桁架掉落在丰乐公园站到大
庆站上行轨道后,并在12时27分04秒时开始出现10笔电力告警,后续逐秒陆续出现多笔电力
告警,电力系统自动执行重新送电指令并在7秒内恢复第三轨供电,行控中心因电力故障态
样已消失,因此未确认其故障位置及受影响范围,错失处理时机,确有不周。
监委指出,台中捷运监控、告警系统的资讯与告警显示设计,资讯图控过小、告警未伴随警
音、告警显示字体过小、告警描述内容不足等问题存在已久,造成第一时间判断不易及行控
中心人员负担,却未正视妥为处理,错失本案事故紧急应变时机,中捷公司核有违失。
监委说,事故列车随车员不知保全人员举手示警意思,直到发现前方障碍物后,虽立即以无
线电回报行控中心,同时取出执勤包内钥匙,但来不及解锁驾驶台盖版、打开盖版及按压紧
急煞车按钮,列车已撞击桁架,仅约13秒应变时间内,难以逐一完成上述程序,异常状况紧
急停车的应变程序,未尽合理周妥。
监委表示,本案死亡的林姓女性乘客掉落车厢下方轨道区,离事发已隔50分钟才被发现。事
故后巡检处理范围,并未包括列车两端车头轨道区、车厢与中央走道间隙等处,且救灾、救
护人员首次进入轨道区执行抢救作业时,也未搜索列车下方轨道区,直到再次获报前往救援
,协助移出该名受困乘客时已明显死亡,相关应变处理作业程序有欠周妥。
监察院交通及采购委员会、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内政及族群委员会联席会议4月9日
通过3位监委提出调查报告,纠正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署、台中捷运股份有限公司。(编辑
:张均懋)1130410
新闻来源: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404100127.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