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因为不会贴新闻,所以来闲聊
早上先看到新闻是发生在左晚,是位于南区和乌日交界的派出所
刚又再看新闻,该所长手机已解码,大概自杀原因是取缔酒驾被民众告伤害
又和解不成所以身心疲累之下如此了断
伤了家人的心,非常,而且是在过年前
而那位不爽的对方,可能还无所谓 继续提告
这件事让我蛮震惊
为何和解不成 值得丢掉性命
但猜想这所长可能头一次碰到诸类刁民,第一次被提告
就感觉严重,而想和解,又对方不理坚持提告,但这怎么会值得一死了之?
是事实真相若站的住脚,真的不必听到提告就抢著去和解
尤其现在社会诈骗真的太多
曾听朋友说过刚开店莫名其妙被告,结果对方就是故意猜测他会因被告而害怕,所以来狮子大开口骗钱
而警察在执行公权利的立场
应该也要让警察本身清楚知道自己的法律安全范围
否则,怎么想,告诉成立 就是差在前科跟良民证罢了?
像北部有恶警,是怀疑民众酒驾还无照也忘了,竟然把民众的脚骨弄断,那才真的叫故意伤害!结果后来也不了了之,饭碗还在,就算调去偏乡也是人民的恶梦,那叫作暴力执事。
只是该位所长情绪好像真的也大,一时过不了关,真的很遗憾。